江苏连云港 信用信息怎么用 一文明确
作者: 发布于:2018-10-15 16:33:5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本报讯 江苏连云港近日出台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管理运用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增强市场主体诚信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办法》对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主体——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公共资源交易、合同履行、从业人员履职以及相关行政监督管理等信息作出了解释和说明,并就相关信息的采集、记录、验证和交互共享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规定“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及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将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作为实施行政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明确了在公共资源交易和合同履行中,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有关行为视为联合惩戒的对象,公共资源交易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和其它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对其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并就联合惩戒的对象适用处罚措施作出了明确规定。
《办法》还规定,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有违反法律法规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或个人,依法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采取限制措施,实现“一处受罚、处处受限”。各部门和单位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失信企业、失信相关人“黑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相关信息。(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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