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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应摒弃平均价满分制

作者:王健民 发布于:2018-10-09 16:04:0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一些地方的工程项目招标经常能看到围标串标的“影子”,主要原因之一是工程招标管理部门推行的招标文件范本中价格分的计算规则是所有投标者(须通过资格审查)报价平均值为满分(或者以平均价为基准下浮一定的比例为满分)。对于投标者来说,如果因“报价偏离平均值”而大幅失分的话,中标几乎是不可能的。由此可见,因评标办法的“框定”,致使围标串标增多。

工程项目评标,价格分的计算通常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是以所有投标人(须通过资审)的平均价为最高得分点;第二种是投标人(须通过资审)中报价最低为最高得分点。

因第二种办法容易出现低质低价中标,开工之后中标人往往通过降低工程质量、找理由停工、拖延工期迫使业主签证或变更合同以达到提价之目的,容易引发“豆腐渣”工程、“烂尾楼”工程和农民工讨薪等问题,因此,多数地方基本上都采用第一种方法。

但由于第一种方法是以所有投标者报价(含措施费)的平均值为最高得分点,一些建筑企业为了使自身报价更接近平均值,动用几十家单位去“围”一个项目,有实力的企业不参与围标、串标,就会因为其报价偏离平均价而名落孙山,而不法企业却通过“围标”去控制平均价而榜上有名。借用几十家单位的资质去“抢”一个项目,高额的围标成本最终会反映到投标报价和工程质量上,必然会增加建设成本或牺牲工程质量。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应下决心取消许多地方正在使用的以所有投标人(须通过资审)的平均价为最高得分点的价格分计算规则,采取由财政部门提供的投资评审基准价为最高得分点的价格分计算规则。具体方法是以事先公布的投资评审基准价为基数,抽取不对等系数,对高于或低于投资评审基准价的投标报价分别进行扣分,高者相对多扣些,低者少扣甚至不扣,使围标、串标失去其必要性。当然,财政部门在测算“投资评审基准价”时,务必要深耕细作,既要结合当地政府的指导价,又要做耐心细致的市场调研,最好能借助于大数据手段测评出一段时期内本地市场的价格变化情况,精确测算,科学决策,为工程项目招标提供帮助。

最后,建议政策制定部门应高度关注这一问题,设法修订价格分规则,消除围标、串标隐患,为工程质量的全面提升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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