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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 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出新招

作者:杭永圣 发布于:2018-09-25 14:17:5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江苏省南通市财政局近日发文部署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工作,从“编制原则、编制方法、编制要点和执行要求”等方面进行了部署,明确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集中与分散采购范围,政府采购方式的确定与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采购代理行为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应用,加强政府采购内控管理、供应商资格审核、网上商城政府采购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等管理要求。
 
  南通市财政局还进一步推出了三项改革举措。一是推行集中采购6个月内相同货物跟单采购办法。对拟采购货物是标准配置、有标准定额,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成交结果公示6个月内的相同货物,采购人可选择跟单采购。二是推行部分服务类项目合同续签办法。对年度间连续性较强的物业管理、设备(软件)维修维护、网络线路租赁等项目,由市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并成交的,可在合同期满后,在供应商承诺政策性增资以外不增加服务费用的前提下,如采购人、供应商双方自愿,采购人可申请续签合同,无需重新组织采购。三是实施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通报制度。南通市财政要求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确定后,采购人原则上应在当年三季度前组织实施,并推出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通报的配套措施,通报时间与部门预算执行进度通报同步。
 
  上述举措,一方面有效发挥了政府集中采购的积极成果,另一方面又相应节约了政府采购时间和人力成本,节省了政府采购资金成本,同时也加快了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提升了政府采购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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