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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 多措并举让专家更专业

作者:柏 玲 发布于:2018-08-27 16:35:0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评审专家匮乏,类别不齐全;出现了一些“万能专家”,扬言有参数就能评;不专业,滥竽充数……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主任琼珍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了该中心在使用评审专家的过程中遇到过的问题。
 
  评审专家问题多
 
  评审专家的责任意识不强、评审过程不认真仔细,急于拿钱早走,敷衍了事,没有对供应商、采购人负责的高度责任意识,未能恪尽职守。在最低评标价法项目中倾向于只评审最低价一家,懒于认真评审三家。在综合评分法项目中,各专家对各投标人分工评审,其余投标人照抄其他专家打分。评审专家的学习意识不强,知识结构老化,法律法规知识不及时更新。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中普遍对市场行情不熟悉,对供应商报价是否合理凭感觉。
 
  六措施解决问题
 
  作为集采机构负责人,琼珍对如何加强专家管理提出几点意见。一是加强对评审专家的业务培训。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招标采购评审方法和程序、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方面对评审专家进行培训。
 
  二是积极推进评审专家有关管理办法落地见效。集中采购机构协助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进行专家考核,在日常考评中进行“一标一评价”,严格进行工作纪律考核、业务水平考核、职业道德考核、年度直接考核,并做好考核结果的应用和不良行为记录。每年配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随机抽取10%的评审意见表,核查是否合理合法合规。
 
  三是促进评审专家之间的交流沟通。推荐优秀评审专家授课,分享学习心得、评审经验、最新案例、业内动态。
 
  四是扩充专家库,尤其是细化充实各类别专家。广为宣传,吸引各界专家人才加入到政府采购队伍中来,填补许多类别中存在的专家空白。
 
  五是建立专家评审费正常增长制度。参照政府工作报告中工资增幅略高于GDP增幅有关精神,合理适时提高评审专家劳动报酬水平。
 
  六是加大对不良评审专家的惩戒力度。除按照规定警告、罚款外,对考核分数垫底的一定比例的评审专家进行通报公示。发生不良行为的专家要在有关媒体通报批评,“红红脸、出出汗”,并计入个人征信诚信记录。
 
  三方面评价专家
 
  琼珍建议,可以从三方面对专家进行评价。
 
  第一,政府采购知识。对政府采购基本制度、法律法规、政府采购品目、政策目标、评标方法、政府采购流程实务等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培训后测验的方式对评审专家开展评价。同时,由优秀专家牵头进行专业知识更新度座谈、培训、测评,纳入年度总评。
 
  第二,评审纪律。各代理机构对评审专家进行“一标一评价”。建立评审质量反馈制度,对考核分数垫底的专家在相关媒体通报。
 
  第三,评审经验。评审项目数量、总时长纳入年度总评,鼓励积极参加评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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