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或减少供应商的质疑投诉(上)
易被供应商质疑投诉的七项内容
作者:赵长宝 发布于:2018-08-27 16:21:1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编者按 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质疑投诉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不管愿意不愿意,作为政府采购工作者都必须面对,无法回避。但很多纷繁复杂的问题却让财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感到头疼。围绕如何面对供应商质疑投诉,特别是减少供应商质疑投诉这个课题,各级政采部门需要研究问题的很多,肩负的任务也很重。本期,我们就对这个问题进行简单探讨。
随着政府采购活动涉及的内容越来越广,供应商法律意识越来越强,供应商质疑投诉的范围也越来越广,内容越来越细。
技术参数
技术参数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多样性,因此成为质疑投诉的主要内容。一是采购人存在一定倾向性或采购人在标书制作过程中因专业技术上的原因请供应商协助方案设计、标书制作等,从而在标书中植入一些不易被察觉的具有倾向性的参数;二是供应商认为某些技术参数存在倾向性,想通过质疑给采购人施加压力,以谋求采购人将采购文件修改为有利于自身的条款。
资格条件
很多采购项目为保障项目质量都设置了一定的资质条件或对一些资质条件在评分时给予加分,但现在不少行业的资质管理不规范,缺乏全国统一的认证和发证机构,市场上资质证明文件鱼龙混杂、真假难辨。有的投标人借靠别人的资质或提供虚假的资质条件证明材料谋取中标。评委在评标现场只能凭借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评审,短时间内难以辨别资格材料的真伪和有效性,但同行业内部往往清楚彼此之间有关情况。
符合性
评委对符合性检查没有统一的尺度,是否为实质性偏差有时难以界定。特别是各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各有差异,在是否为实质性差异判断上没有明确的标准。在工期、付款方式、售后服务承诺等方面是否作为实质性条件也因采购需求不同而不同。有的实施期限较长的项目用升级、更新换代产品代替原中标产品,是属于正常履约还是变更需求有时也难以作出判断。由于对符合性要求理解和把握上存在偏差,往往会出现质疑投诉。
程序性
政府采购操作程序性要求很严,从信息公告开始,要经历保证金提交、投标、密封检查、开标唱标、评审、结果公告、签合同、履约、验收、付款等诸多环节,每一个环节都必须依法规范操作,稍有疏忽就容易留下后遗症。
专家评审
专家评审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对政府采购结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甚至一定程度上直接左右着采购的结果。评审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有:一是认为专家评审具有倾向性,存在不公平现象;二是投标人因未中标而认为专家不够专业、评审不认真或未按规定要求评审等;三是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内容,自评认为应该中标,结果未中标便质疑专家评审错误。
价格
一是高价中标,中标价高于市场平均价。高价中标很容易使低价投标者难于接受。未中标人容易怀疑招标评标中存在暗箱操作或带有倾向性。一些质量性能差异很大的货物采购容易出现高价中标,成为质疑投诉的热点。
二是低价中标,中标价低于成本价。价格低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采购评审中占有很大的优势,合格投标人的最低报价者在评分办法价格分值中得满分或者直接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但差距很大的最低报价者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也容易引起质疑投诉。
授权
一是设置授权屏障排斥潜在投标人。有些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提出提供产品销售授权证明或售后服务承诺证明等,凭授权证明参与投标有利有弊,在有利于保障货物或服务质量同时,也限制了充分竞争,投标资格及投标价格被授权人控制,容易出现陪标、串标问题。不必要的或过高的授权要求成为采购人设置屏障排斥他人的一种合法手段,成为质疑投诉的关注点。
二是虚假和无效授权。政府采购范围广,涉及行业领域多,授权渠道复杂。在实际采购活动中,评委对授权的真实性和有效性难以评定。通过常规渠道取得授权的投标人通过咨询授权人可以了解实际授权情况,未通过正常渠道取得授权或提供虚假授权的投标人中标的,就会成为质疑投诉的对象。
引起供应商质疑投诉的七大原因
政府采购涉及的领域及内容较广泛,质疑投诉产生的原因也多方面。
供应商之间的竞争与矛盾
随着政府采购规模的不断扩大,政府采购市场逐渐成为一些供应商争夺的大蛋糕。对一些行业来说,供应商数量本身就不多,能经常参加各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就更少。有部分供应商本身在经营过程中就有矛盾,加上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竞争中加深了积怨,便通过政府采购质疑投诉的渠道进行明争暗斗,期望以此排挤对手,有的甚至通过找各种毛病意图让政府采购监管机构给对手以行政处罚而彻底挤垮竞争对手。质疑人将企业间的恩怨与矛盾带到了政府采购中,利用质疑投诉的维权平台,进行相互间的报复。
个别采购人的倾向性
采购文件在技术参数,需求设置上存在倾向性,甚至为某供应商、某产品量身定做等,引起其他供应商的不满和质疑。当评审委员会推荐的评标结果并非采购人的“意向对象”时,采购人因无充分合理的理由否定评审结果,便期望通过唆使其意向的供应商对招标结果进行质疑,并暗中对其提供各种支持,以达到使自己意向的供应商中标的目的。
采购文件不够规范
采购文件设立的门槛过高、特定条款太“高”、技术参数设置上具有倾向性或者采购文件不规范、不严谨是质疑投诉产生较常见的情形。如果采购文件制作中,采购代理机构一味地服从采购人的“特别”需要,设置不合常理的门槛、特定条款或者技术参数上为特定供应商量身定做,使采购文件的前提条件产生歧视性,排斥潜在的供应商,也较容易产生供应商质疑投诉。
供应商维权意识逐步增强
随着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增多,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了解也增加,供应商的维权意识明显增强。
有的供应商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时,动不动就威胁要起诉,要向纪检部门举报,要向媒体曝光,更有供应商在与采购中心进行交流沟通时偷偷录音。
评标专家主观原因
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专家由于本身的原因,加上自由裁量权过大,对某一采购项目不是按照正常的评标标准履行评标工作义务,产生的结果不能反映真实的情况,使该项目潜伏着供应商质疑投诉的危机。
供应商维权存在误区
在政府采购的实务中,不少供应商存在质疑投诉心理失衡,存在误区,片面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进行质疑、投诉,主要表现在供应商以寻求最大利益为目标,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目的是获得成功,在部分供应商看来,花费人力物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理所当然应该得到回报。如果对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求胜心理认识不足,加之解释服务工作不周全,对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执行不到位,也使质疑投诉成为可能。供应商便会利用采购代理机构在服务当中确实存在的瑕疵作为理由,进行质疑投诉,这种以“生气”的形态产生质疑投诉行为,实质上是求心理平衡。
理解偏差
一些供应商不完全了解政府采购的政策和程序,一旦不能中标,就免不了要提意见、发牢骚,总认为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并以一些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无关的事项进行质疑投诉。有些是对招标文件或政府采购政策的理解上存在偏差,甚至是错误的理解,因此而引发对采购项目的质疑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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