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青岛印发集采项目采购文件编制负面清单

作者: 发布于:2018-08-27 14:24:3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近日,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青岛市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负面清单》,实现了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标准的规范统一,进一步提高了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质量和集采工作效率。
 
  据悉,青岛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借鉴其他省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并吸纳了政府采购各相关利益方的意见建议,制定出台了2018版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负面清单。
 
  该负面清单共三大项44小项内容,包括资格条件禁用内容13项,采购需求及商务条款禁用内容18项,评分办法和评分标准禁用内容13项,在最大限度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基础上,有效防止了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性待遇。
 
  此外文件进一步明确了采购人是采购需求确定的主体,并对采购需求的合理性、合规性承担责任。
 
  2018版负面清单以编制指引的方式列明了集采项目编制采购文件时的禁用内容,有利于引导采购人依法采购。例如负面清单中明确规定不得设置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的具体经营项目名称作为资格条件、评分办法中设置的业绩金额要求应与采购项目规模相匹配等,有利于增强项目的竞争力,有利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有利于实现物有所值。对于降低招标门槛、促进竞争、提升采购效率、减少腐败、重视采购结果等方面,都有积极的作用。(政采信息)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