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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无锡市政府采购服务管理规范(暂行)》,率先制定《无锡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参与预算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积累出四方面经验

无锡探索通过购买服务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作者:董 莹 发布于:2015-08-03 14:06:1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编者按 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江苏省无锡市财政局出台了《无锡市政府采购服务管理规范(暂行)》,在该文件的指引下,又对政府购买服务进行了大胆实践和探索,率先制定出台了《无锡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对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采购进行全面规范。整个过程中,无锡财政局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其中,采购需求的制定引入集中采购机构的创新做法值得业界探讨和借鉴。

 

  经验1

  目录内服务项目 采购需求由集采机构制定

  《政府采购法》颁布十多年来,采购需求一直被视为采购人的事,而集中采购机构作为政府采购的重要当事人,并未将采购需求的制定纳入工作范畴,也很少对采购需求的合理性与合法性进行周密论证。然而,江苏省无锡市财政局近期出台的《无锡市政府采购服务管理规范(暂行)》(以下简称《服务规范》)赋予了集中采购机构制定采购需求的权利。

  根据《服务规范》,为保障政府部门自身正常运转而向社会购买的服务项目,凡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需求标准应由集中采购机构提出;其他服务项目的需求标准由采购人提出。

  据无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华静娴介绍,为保证采购需求制定的合理性,避免暗箱操作,《服务规范》在明确采购需求具体内容的同时,还要求对服务特性或行为部分进行量化,对一些不确定性因素进行必要的解释和职责界定。在提出采购需求标准的过程中,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应按照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原则,明确采购需求拟定与内部审批、采购文件准备与验收等各分设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健全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

  同时,《服务规范》还要求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广泛征求服务供应商、专家的意见。对于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还要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根据《服务规范》,涉及群众利益较广、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且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和第三类服务项目,在首次采购或再次采购时发生重大调整的,供应商对采购需求提出质疑的应采用会议论证的方式对提交的采购需求组织会审。论证的内容包括:需求标准的法规依据是否充分,投标人的条件设置是否合法、合理,供应商的建议和要求是否合理等。专家论证、会审形成意见后,参与论证、会审的专家应当出具专家论证(会审)书面意见书,并对论证、会审意见负责。

  为确保论证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服务规范》还规定,采用书面论证方式的,由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承办人员以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相关人员和有关方面分别征求意见。华静娴表示,为确保采购需求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根据《服务规范》,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前,须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

 

  经验2

  “七步走”严格履约验收程序

  《无锡市政府采购服务管理规范(暂行)》(以下简称《服务规范》)对服务项目的履约验收程序作了非常详细的规定,从制度上保证了服务项目的质量。

  “服务类项目应按照合同约定,采取事中或事后验收方法,核实服务的内容和质量。”无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华静娴向《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介绍,《服务规范》明确了履约验收的七个具体程序和步骤:提出验收申请、下达验收通知单、指定验收主要负责人、制定合同履约验收工作方案、组建验收小组、组织验收、出具履约验收意见书。

  首先,按照合同约定,供应商应在具备验收条件的前提下,向采购人提出合同履约验收申请。采购人收到申请后需及时向供应商下达履约验收通知单,进一步明确验收的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及工作要求。履约验收工作实施之前,采购人需指定验收主要负责人并制定验收工作方案,确定职责分工。

  其次,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验收小组人数、构成等。大型或复杂的服务项目,可邀请专家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参加验收。验收小组采取事中验收、事后验收、事中与事后验收相结合的方法对服务项目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履约验收意见书应包括每一项服务的履约情况,详细反映验收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及验收结论,并由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对于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的验收,华静娴介绍说,应通过检查考核对供应商的履约过程进行验收。检查考核可由采购人或其主管部门采用日常考核、专项考核、随机抽查、行业管理考核及相关职能部门督查等方式,也可采取第三方监管考核的形式进行。

  如果供应商对检查结果有异议,按照《服务规范》要求,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考核部门提出并提供相关证据。考核部门应进行核实并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如发现有误,应予以修正。服务供应商有提供虚假材料或阻挠考核人员取证等情节的,以失信行为或不良行为进行处理,并按原考核扣分翻倍计扣。

 

  经验3

  加强第三方绩效评价考核

  在《无锡市政府采购服务管理规范(暂行)》(以下简称《服务规范》)的指引下,为了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服务招标质效,该市财政局制定了一套严谨的规则--《无锡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绩效办法》),确保委托行为和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有章可循。

  明晰各方权责

  无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华静娴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按照《绩效办法》,无锡市财政局的主要职责和权利包括:管理、指导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工作标准和工作规范;审核受托第三方机构提交的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和报告;协调相关部门并支付委托费用。

  第三方机构根据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独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和义务是:制定受托项目实施方案并报市财政局审核;对预算绩效管理数据和佐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正确性以及预算绩效管理报告的客观公正性负责;对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受托项目信息资料等进行保密。

  杜绝劣质服务

  记者注意到,《服务办法》的3个附表,不仅要对第三方工作按进度完成情况、评价(审)报告质量情况进行评价,还对第三方机构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及中介机构绩效跟踪工作质量考核评分规则进行了细化。

  华静娴称,考核分值与下一轮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的分值挂钩。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将在政府采购期限内获得相同项目绩效跟踪、评价优先资格。考核结果为差的,下一轮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服务项目相关项不得分,同时在政府采购期限内取消入选项目绩效跟踪、评价资格。

 

  经验4

  明标暗标结合 确保公平公正

  “第三方中介机构年度项目考核结果为优的,自动作为该项目执行单位。”这是无锡市确定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定点服务单位的新规则。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无锡市财政局近期委托市采购中心,根据《无锡市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参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服务办法》),开展了第三方参与绩效管理的公开招标工作。

  据无锡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华静娴介绍,本次项目分为明标商务标和暗标技术标两个部分。其中技术标要求投标单位对虚拟项目设计工作方案和撰写绩效评价报告,考评投标单位对财政绩效管理和相关政策的了解程度,并规定投标文件按统一要求制作。评标专家只能看到投标书的编号、内容,保证了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

  华静娴称,在定点期限内,绩效管理项目的委托由入围的第三方中介机构按政府采购得分高低顺序抽签确定。如第三方中介机构年度项目考核结果为优的,当年或下一年度若有相同的项目则不需抽签,自动作为该项目执行单位。业界专家表示,这对于提升第三方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无疑有很好的促进作用。

  据悉,无锡市财政局已就2015年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价的8个项目组织15家入围机构进行抽签,8家单位取得了委托资格。评价工作将于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开始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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