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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目标落实规划 职能建设是核心

作者:崔卫卫 发布于:2015-08-03 14:04:1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十三五”八大看点

 

  就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即将画上“十二五”的圆满句号时,《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也已经第十二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

  “十三五”时期,采购中心将如何发力?《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结合《“十三五”规划》梳理了采购中心未来五年围绕职能建设的八个工作看点。

 

  看点1

  厘清三大形势

  上海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中国经济建设全面进入新常态,上海处于向基本建成“四个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建设的冲刺阶段,面临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等新要求。

  政府采购改革与发展形势:全面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推进管理从程序导向转向结果导向,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政策功能;监管部门对集中采购机构的监管和考核不断强化;我国加入GPA的谈判不断深入等新要求。

  自身建设形势:依法加强采购中心职能建设,深化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和创新发展,加强政府采购窗口形象建设,加强信息化配套建设,巩固“十二五”工作成效等方面的任务。

 

  看点2

  明确三大目标

  按照《政府采购法》、《条例》相关要求,建设全国一流的集中采购机构。

  按照建设“法治、服务、廉洁”型政府的要求,建设市本级政府采购公共服务窗口和信息化共享平台。

  按照“职业化、专业化、知识化”要求,建设“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优”的职业团队。

 

  看点3

  加强职能建设

  一是根据《条例》对集中采购机构的法律定位以及“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建设符合法定要求和与职责相符的集中采购机构。

  二是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形成与集中采购机构工作职责及电子化全流程管理相适应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对外工作机制。

  三是按照建设“法治、服务、廉洁”型政府的要求,树立与上海国际大都市地位及市级集中采购机构功能要求相匹配的公共服务窗口新形象。

  同时,还要建设符合新时期政府采购发展要求的人才队伍,围绕“三化”团队建设目标,通过轮岗交流、实践培养、课题研究、案例分析、培训学习等方式培养人才,注重人才基地建设。

 

  看点4

  完善科学化制度管理体系

  建设符合上海市政府采购保障需求和综合管理要求的信息化平台:建设与上海市市级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相配套的集中采购信息业务平台和与集中采购机构职责相一致的集中采购业务基础数据库。按照“互联、互动、互补”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配套建设。运用“互联网+集中采购”新模式,积极探索创建与集中采购服务功能相适应的信息化共享机制。

  建立完善科学化制度管理体系:一方面完善内部规章、制度、程序,充分发挥ISO9001贯标认证对采购中心科学化管理规范制度体系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完善优化集中采购组织实施流程和集采机构内控机制,实现集中采购流程再造,从体制机制上确保集中采购规范运行。

 

  看点5

  管理从程序导向转向结果导向

  聚焦源头管理、过程控制、信息公开、物有所值、结果导向五方面,推进采购业务管理从注重程序合规型向结果导向型转变。

  聚焦源头管理:依法加强采购需求研究和审核,逐步建立集中采购目录内通用货物和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标准体系,需求标准覆盖率达40%以上。

  聚焦过程控制:巩固集中采购业务规范化、功能化、电子化、公开化建设成效。进一步强化集中采购的流程规范、文本规范和行为规范,确保年均有效投诉率低于3‰;集中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的比例达到95%以上。

  聚焦信息公开:在推进“六公开”(机构职责公开、业务流程公开、采购信息公开、采购结果公开、业务纪律公开、服务规范公开)的基础上,依法探索集中采购全过程公开,进一步提高集中采购的透明度。

  聚焦物有所值:在忠实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方面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等改革创新领域发挥示范引领和专业化服务作用,在确保集中采购业务合法合规合理开展的前提下,提升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

  聚焦结果导向:围绕质量、价格、效率等采购活动中的核心要素,探索建立集中采购项目结果评价制度,持续提高年度集中采购业务的执行率、规范率和满意率。

 

  看点6

  打造专业化对外服务窗口

  建设专业化的对外公共服务窗口:落实“新场所、新功能、新形象、新作为”建设要求,进一步优化拓展政府采购专业服务功能,服务好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预算单位和政府采购供应商,建设服务型集中采购机构。

  树立集中采购机构优质服务新形象:进一步巩固“十二五”期间采购中心取得的各项集体荣誉和专业品牌建设成效,将各科室业务建设、团队作风建设与综合服务窗口建设有机结合,树立整体对外服务理念,优化团队职业形象,打造专业服务品牌。

  此外,进一步巩固“十二五”期间建立形成的六大工作机制成效,加大政府采购业务工作宣传力度,自觉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考核审计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促进政府采购良性发展。

 

  看点7

  发挥研发论证及综合配套服务作用

  加大政府采购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发挥采购中心新业务用房的阵地作用,通过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新办公场所展示厅和服务大厅的设施建设,充分利用业务公示大屏、业务外网和公共服务自助电脑等设施设备,及时准确地宣传政府采购各项法规和政策。

  加强采购制度和新型采购项目研发:充分发挥采购中心依据制度执行和一线操作实践作用,加强新制度、新项目研发论证和案例分析工作,主动为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提供政府采购案例分析和相关采购数据,以作为决策依据。

  发挥集中采购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按照新时期政府采购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全国和本市同行的交流协作,主动参与专家咨询、法律事务、理论研究、专题调研工作,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预算单位、供应商、区县集中采购机构做好综合配套服务及相关专业培训工作。

 

  看点8

  细化目标落实规划并阶段性评估调整

  细化规划目标,落实年度建设重点:根据《“十三五”规划》的目标要求,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制定,细化规划任务目标落实,明确工作时间节点和年度具体工作成效指标,作为年度建设的工作重点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落实。

  开展调查研究,为规划执行提供依据:针对年度《“十三五”规划》任务落实的具体安排,制定配套调查研究工作计划,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规划执行提供相关政策理论和案例依据,并将调查研究成果转化到具体规划执行中,进一步提高规划执行的科学性、系统性和针对性。

  明确目标分工,落实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十三五”规划》执行的组织领导工作,建立规划执行项目负责制,明确年度规划执行任务分工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做到有计划、有分工、有责任,确保年度规划执行工作目标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进行阶段评估,及时调整规划需求:加强《“十三五”规划》执行评估管理,定期对规划执行的阶段性工作进行分析和效果评估,并依据上级部门的阶段性工作要求和相关政策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十三五”规划》的具体内容和指标体系,使之符合形势发展和新的政策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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