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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政府副省长、江西省财政厅厅长胡强

定制度立规矩 为政采监管“画方圆”

作者:董莹 董晓鸥 发布于:2018-03-13 09:58:4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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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 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抓好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就必须立“规矩”。据了解,江西省财政厅近年非常重视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和完善。那么该省2017年都制定了哪些新制度来推进政府采购监管工作?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2017年,江西省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胡强:2017年我们致力于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立以制度管事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效能,除法律规定的审批项目外,其他审批一律取消。
 
  一是改革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印发《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省级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对采购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实行备案制管理,简化科研仪器设备变更采购方式审批流程。
 
  二是将评审专家抽取权限下放至采购人。2017年9月印发了《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相关工作事宜的通知》,允许采购人通过江西省政府采购网自行申请使用评审专家库中的评审专家,无需同级部门审核。
 
  三是建设省本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2017年12月,省本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试运行,纳入网上商城的商品是列入集采目录内且年度采购预算在100万元(含)以下的通用办公货物。
 
  四是提高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和采购限额标准。将省市县三级公开招标数额分别提高至200万元、150万元和100万元,将省市县三级采购限额标准分别提高至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极大提高了采购效率。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在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同时,江西省是如何抓好制度落实的?
 
  胡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如果不执行,也会形同虚设。2017年,省财政厅在制度落实方面重点抓了两项工作。
 
  一是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业务培训。相继举办了代理机构、监管人员、省直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培训政府采购从业人员达3000余人次。
 
  二是认真做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制度的宣传工作。将有关制度文件挂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上,进一步树立采购当事人的采购法规意识,使社会各界了解全省政府采购工作情况。
 
  政府采购信息报/网:2018年江西省的政府采购工作将重点在哪些方面发力?
 
  胡强:2018年适时召开全省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会议精神,部署全省政府采购管理与改革工作。
 
  一是夯实管理基础,不断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设。对现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中的缺陷不足进行梳理,进一步加以完善,如制定《代理机构考核办法》等。
 
  二是创新监管方式,维护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公正。将工作重心从事前审批,向完善制度、提升服务、强化网络技术保障及事中事后监督转变,加强对代理机构、采购单位的监督检查。
 
  三是发挥政策功能,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运用非招标方式支持省产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发展。
 
  四是推进“互联网+”模式,完善网上商城建设运营。利用互联网加强与政府采购管理深度融合,在降低采购价格的同时提高采购效率,进一步简化优化政府采购程序性审核流程,为采购单位提供高效服务。
 
  五是继续实施批量集采,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适当扩大批量集采品目范围,着力控制价格,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是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提高采购当事人素质。通过多种形式强化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宣传培训,正面回应社会关切热点,增进理解、减少误解,特别是增强采购单位的主体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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