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维服务采购,能将人员学历作资质门槛吗?
作者:王春林 发布于:2018-03-06 10:36:4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背景案例
某局采购一年期软硬件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采购预算33万元,采购内容为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的OA系统、门户网站等若干个子信息系统进行维护,需要一名软件工程师驻场服务,进行系统优化改造。该项目预算实际上就是1名驻场服务人员的费用,因预算充沛,采购人希望对服务人员进行高标准要求以保障服务质量的可靠性。因此,采购人对服务人员的实质性要求如下:驻场维护工程师需具备理工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投标时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驻场维护工程师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扫描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记录证明扫描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后,采购人收到一名供应商的质疑,认为“运行维护人员要求理工科研究生学历”为不合理条款,因学历与服务质量无直接关系,该条款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损害了不具备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的供应商合法权益。
经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与采购人商讨,最后对该项目实质性要求做了变更,去除了对学历的实质性要求,修改为“要求提供综合素质较高,具备较高的文化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运维服务经验的驻场服务人员一名,并在评审因素中对该服务人员进行综合实力评价。”
案例分析
提醒:将人员学历条件作门槛要求须谨慎。
代理机构了解到,采购人按照“1名驻场服务人员工资+企业合理利润”申报的预算。即使按照企业利润100%来计算,该人员工资16万余元,在当地属于较高水平。考虑到项目事关安全重任,学历毕竟代表一个人的教育水平,反映一定的知识水平,不希望投标人为了谋求中标在人员上省成本,造成低价中标。因为影响本项目质量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服务人员的优劣,采购人为了实现“物有所值”,所以将研究生学历作为实质性要求。
另外,随着我国大学逐年扩招,工作人员学历水平普遍都有提升,信息化运行维护服务相关专业的硕士毕业生不在少数。据采购人调查和普遍经验,硕士研究生在信息化行业的从业者不在少数,肯定会有超过3家供应商满足该要求。
但学历的确能反映一定程度的知识储备和专业化水平,但是学历只能反映一部分的技术实力水平,学历证明了一个人的学习能力。除此之外,项目经理的从业经验、实践技术水平、行业相关资格证书、协调能力等,都决定了其能否圆满完成运维任务。虽然市场中有超过3家供应商满足要求的概率很大,本条也扼杀了那些学历不足,技术水平、从业经验俱佳的项目经理为本项目服务的机会。因此将学历证明作为门槛条件确实不妥。
建议:人员学历作综合评审因素并辅以严格的履约验收管理。
企业制度、管理水平、从业人员敬业程度、从业经验这些软实力在评审环节、合同履约环节,都难以量化评估,所以造成很多采购人“重资质,轻监督”:钱花到位了,中标单位资质高,服务人员学历高,纸面实力强,资质、学历这种实实在在的东西摆在这里,将来不管谁审计,都有交代。这可能是很多采购人的心理。
然而在简政放权大背景下,政府采购项目的资格要求,应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要求,不能擅自提高资格要求。这也是对投标人宽进严出管理的题中应有之义。
就服务项目来说,对于服务人员的非法定资格条件不做强制要求,但可以在采购需求和评审因素中做细致要求。
一是,提高服务要求、细化服务标准、提高服务响应处理效率要求,将关键服务要求作为实质性要求,后期严格把关履约验收。
二是,将服务人员的学历、技术、经验等进行综合评价,不通过“一刀切”,而是通过“同类对比”的方法,在得分层面体现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优劣。通过需求制定、评审因素设置、履约验收三个措施,实现采购物有所值。
设置服务人员要求时也要注意,不能以不合理要求歧视投标人,下面举两个实践中常见的“差别待遇”案例,供各方参考。
例一:对服务人员性别的要求:物业管理类项目在实践中比较常见的需求有“项目经理须为40岁以下男性”、“保洁员为55周岁以下女性”。
细想一下,这些要求多存在“性别歧视”,对于这种要求,各采购当事人都习以为常,约定成俗地认为“存在即是合理”。然而,现代社会的男女平等思想和政府采购极强的政策属性,都要求实践工作人员保持高水准的敏锐性,要对这种“行业惯例”说不。政府采购虽是政府行为和市场行为的结合体,但其政府公共示范行为的属性更显著,除《政府采购法》所要求的扶持中小企业、促进边远地区经济发展等政策功能外,政府采购应引导市场向更高级的业态进化。
例二:对服务人员任职年限的要求:“项目经理须在本单位任职超过5年,提供5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证明”。乍看之下,该条需求是针对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经理在本单位的人员稳定性要求,采购人要求本条的逻辑大概是:项目经理在本单位任职时间长,则表明该供应商的人员稳定性高;该项目经理任职超过5年,那么物业管理经验丰富,则服务的质量相应有所保障。虽然这样思考有一定道理,但是对特定人员在某单位工作5年的工作要求限制,存在一定硬伤:一个从业经验超过5年的项目经理,如果他跳槽到新的单位,其5年丰富的从业经验未发生变化,一样可以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故较为稳妥的做法,是要求项目经理具备5年以上从业经验,提供近五年社保缴费记录以证明其在物业行业工作。
近年对“低价中标”反应强烈,陷入一种报价低就是“坑死甲方,饿死同行,拖死自己”的认识误区。但政府采购的竞争属性促使各供应商在价格、服务质量方面竞争,势必造成价格和服务质量此消彼长,最终投标人都能在报价和服务质量间找到均衡点。这个均衡点代表该企业对本项目提供的合理报价和服务。而评标环节,就是选取最优的那个平衡点,最优平衡点的报价不一定最低或最高,服务不一定最优或最差,但一定是经评审后的最合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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