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 以地方立法支撑电梯安全监管创新
作者: 发布于:2018-01-29 17:16:2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本报讯 浙江省温州市人大常委会近日表决通过《温州市电梯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对《特种设备安全法》等上位法在电梯领域未具体规定的问题作了补充解决,明确了责任认定和主体行为规范,完善了维保和应急机制。
《条例》要求,载人电梯配备“具有运行参数采集和网络远程传输功能的智能化监测装置”,实现电梯发生事故之前提前发现安全隐患。这能有效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发生,同时提高电梯维保的精准度。
《条例》通过理顺建设单位、物业、所有权人、实际使用人等主体的责任界定,引入“乘客行为规范”,将有效降低电梯安全的日常管理难度;在市场规范方面,《条例》禁止生产单位和维保单位在电梯中设置或者变相设置技术障碍,扫清了恶性竞争的维保乱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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