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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期限延至2020年

作者: 发布于:2018-01-09 13:54:4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为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创新发展,2017年12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显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目录内车须同时满足四条件
 
  《公告》指出,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
 
  据统计,自2014年9月国家实行对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政策以来,工信部共计公示了十五批《目录》。
 
  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2018年1月1日起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四方面条件,即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达到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
 
  《公告》要求,对产品与申报材料不符、产品性能指标未达到要求、提供其他虚假信息等手段骗取列入《目录》车型资格的企业,取消免征车辆购置税申请资格,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处罚。对已销售产品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发生安全事故的,视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等依法采取停止生产、责令立即改正、暂停或者取消免征车辆购置税申请资格等处理处罚措施。
 
  新能源车企应提升竞争力
 
  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看,新政策对续航里程、电池能力密度、整车整备质量等方面的要求均有所提升。其中,又以对纯电动车续航里程的要求提升最为明显。
 
  自2018年起,进入《目录》的纯电动车以及燃料电池车的续驶里程在2014年的基础上分别有所增加。例如,免征购置税的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从2014年的80km增加到2018年的100km、纯电动客车由150km增加到200km、燃料电池乘用车和客车则由原来的150 km增长至300km,而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车的续驶里程要求保持不变。
 
  盖世汽车研究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促进新能源汽车技术进步,防范类似“骗补”等事件的发生,新一轮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政策进一步严格产品标准,增加对企业的要求在所难免。同时,对于尚处于政策驱动期的新能源汽车而言,连续三年的免征购置税政策将进一步提升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市场竞争力。
 
  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则对该政策的延续表示强烈肯定:“新能源汽车在2018-2020年免税政策是重大利好,国家政策对消费者的引导极其重要。”其分析指出,新能源汽车的逐步走强,得益于消费者对国家政策和环保减排事业的支持。“虽新能源汽车产品较之传统燃油车的劣势有所弱化,但是消费心态更多的是感性化支撑,后续还需政府、消费者、企业共同努力,促进中国新能源车产业持续走强,继而推动中国汽车工业由大变强。”崔东树表示。
 
  (钟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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