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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新动向•山东烟台

烟台 前期论证源头把关 范本建设提质增效

作者:柏玲 通讯员 于澎 发布于:2017-12-18 14:17:4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编者按 改革没有完成时。乘着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的东风,山东省烟台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锐意改革,在政府采购项目前期论证、采购文件标准化范本建设、电子化监管平台建设以及质疑投诉处理等方面不断探索,摸索出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监管措施。
 
  前期论证 充分发挥专家专业优势
 
  如何用好专家,在政府采购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一直是很多地方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积极探索的课题。日前,烟台市财政局印发《政府采购项目前期论证内部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旨在更好地发挥专家的专业优势,科学规范地做好项目前期论证工作,提升政府采购质量。
 
  如何充分发挥专家的优势?根据《规程》的规定,在财政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下达政府采购计划、拨付政府采购资金前,行业专家需从专业技术角度对其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评价、论证,最后提出科学、合理意见。
 
  前期论证工作是评审专家全权负责吗?并不是。前期论证工作是评审专家、烟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采购办”)、受聘代理机构协同完成。其中市采购办牵头、协调、组织前期论证工作,为前期论证提供服务,如制定前期论证管理制度,统一组织安排各科室前期论证项目,召集专家、汇总专家意见,为专家论证提供场地、技术服务等。
 
  市采购办通常聘请代理机构负责具体操作,代理机构要做好专家论证会议的记录工作,做好后勤服务工作,保障前期论证工作顺利进行。此外,要安排专家食宿,做好接送工作,确保会场整洁有序,并调试好相关设备。在前期论证中专家费用通常先由代理机构垫付,后由市采购办申请财政统一支付。
 
  市财政局各科室、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负责各自预算管理范围内具体项目的前期论证工作,具体可分为以下七项:一是各科室、单位为前期论证工作第一责任人,承担论证工作主体责任,对论证工作提出主导意见;二是填写《政府采购项目前期论证表》,经局领导批准后转市采购办;三是负责联系项目采购单位,按照统一要求收集项目论证材料;四是确定论证会议召开时间,提前通知采购办组织专家论证会议;五是安排专人参加并主持专家论证会议,对论证提出具体要求,在讨论过程中代表财政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六是协调项目采购单位按照专家意见及时修改项目方案;七是按程序将论证结论提报局领导决策。
 
  据了解,前期论证在烟台已经开展多年,成效卓著,市采购办还总结制定了《政府采购项目前期论证内部管理规程》,于11月10日印发,进一步规范了货物、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项目前期论证的十二个程序。如项目单位提报项目预算,各科室提报局领导审批并联系项目单位,收集、整理材料,提出论证的具体要求等。
 
  在货物、服务类项目前期论证的十二个环节中,有三项内容尤其需要注意:其一是各科室、单位收集、整理的材料需含有项目总体情况,包括项目背景介绍、前景分析、立项依据等;项目实施的预期效益和风险分析;现状、技术方案及设备清单,预算明细等,如进行过绩效评估需附评估报告。
 
  其二,如需提前勘察现场,应及时通知各科室、单位联系项目单位,并会同专家一起勘察。
 
  其三,500万元以上项目,原则上由科室、单位负责人参加论证会议。如因参会人员缺席或材料准备不足等原因可延期召开,各科室需提前两天通知。
 
  据介绍,今年上半年,市采购办共接到局各业务科室转来的论证项目37个。通过前期论证,为财政部门下达政府采购计划等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电子化监管 五大事项纳入平台
 
  近年来,烟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精准发力,加强政府采购电子监管平台建设,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提升管理水平,提高了政府采购绩效。
 
  通过电子监管平台,把采购单位、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等角色纳入到统一平台中,功能涵盖了指标管理、采购申请审核管理、采购文件管理、信息公告管理、合同管理等五大类,可在网上完成政府采购项目的全流程电子化审核,实现无纸化操作。
 
  政府采购电子监管平台实施后,在实现所有采购流程、项目进度实时监控以及采购数据的自动收集、统计和分析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针对平台的运转情况,市采购办主动对接局业务科室,详细了解平台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结合各科室和代理机构等对平台的使用体验,征集完善和修改意见,共征集问题和意见28条,及时与软件公司人员对接,逐条提出了相应解决方案,并抓紧完善,以问题为导向,不断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系统的清晰性和便捷性,加强系统管理的严密性和时效性。
 
  探索的脚步永不停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着采购人迟迟不执行政府采购计划、不及时签订合同等情况,人为地拖延了政府采购周期,延缓财政预算资金执行和支出进度,降低了政府采购效率。针对这一情况,烟台市依托电子监管平台,开发了“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及合同进度预警和锁定”模块。
 
  该模块实现了预算指标下达1个月内未编报采购计划,系统自动提示采购人;预算指标下达2个月内未编报采购计划或采购活动结束后1个月内不签订合同,自动锁定预算指标限制采购人使用等功能,倒逼预算单位抓紧完成政府采购活动,及时签订合同。这对提醒采购单位及时执行政府采购,加快财政预算资金执行和支出进度,盘活财政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政府采购计划执行及合同进度预警和锁定”功能,是对平台的功能的延伸和拓展,实现了自政采指标导入到采购合同签订、财政资金支付等所有关键节点的动态监控、实时提醒。
 
  统一模板 提高采购文件编制质效
 
  烟台市财政局建立“政府采购标准化”制度,对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竞争性磋商等采购文件的重要条款进行了固化,制定出格式统一的采购文件“模板”。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在编制文件过程中可以直接套用范本,将主要条款直接写入“模板”,提高了采购文件编制效率,防止了采购文件出现倾向性、排他性条款。
 
  “从2012年开始,每年我们都会针对新修订和颁布的法律法规对《烟台市政府采购标准化》文件进行修订。”烟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说,该市标准化建设以规范化、标准化为出发点,以完善运行模式、规范采购行为、固化业务流程、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为主线,实现政府采购程序及采购文件的标准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推进了政府采购工作健康规范、高效有序地开展,确保采购结果的公平公正。
 
  同时,烟台市政府采购标准化工作还对政府采购中的预算管理、采购计划管理、审批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活动、合同管理、履约验收管理、结算付款、质疑投诉处理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八方面内容进行了归纳,制定出一套规则统一、流程固定、行为一致的管理模式,为各县市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提供了依据。
 
  标准化建设是解决政府采购效率低下问题的重要途径,烟台通过推荐性规定,实现程序和标准统一,提高了采购质效。
 
  专人专职 依法做好政采投诉处理
 
  据了解,烟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去年共接到投诉、举报、检举等案件78件。今年上半年,收到政府采购项目投诉7起、举报信访36起。
 
  众多的投诉处理,给监管部门的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烟台市采购办采取多举措提升投诉处理水平。烟台市采购办负责人说,针对投诉举报案件复杂多样、集中增长态势,原有的职责分工已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因此,市采购办加强人员配备做好投诉处理工作,抽调4名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成立投诉科,专职从事投诉处理工作。
 
  据介绍,在投诉、举报处理中,市采购办首先以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为依据,针对具体投诉事项,规范投诉、举报案件的前期受理程序,深入细致调查取证。
 
  其次,细化规范投诉举报有关文件往来、收发审核、存档保存等程序,进一步规范投诉举报事项的受理、调查处理和撤回等程序,减少行政复议和诉讼风险。
 
  再次是依法监督,强化监督管理对业务的反馈指导作用。对具有代表性的经典案例,加以总结整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培训和宣传,提升采购人、代理机构和其他政府采购当事人依法进行政府采购活动的意识,从根源上减少投诉、举报案件的发生,减少政采监管成本。
 
  此外,市采购办还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对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确保每一个案例的处理都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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