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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物资采购样品评审三大注意

作者:通讯员 夏洪凯 发布于:2015-07-27 14:06:1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样品评审是军队物资采购评审的重要环节,对评标委员会准确衡量、评价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真实档次有着重要作用。

  在规定时限内接收样品

  采购机构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样品接收时间、地点组织样品接收,并做好登记,样品的实际接收时间为供应商提交样品的登记时间。供应商提前或逾期提交的样品,采购机构应依据采购文件拒绝接收。

  样品性能现场展示

  采购机构应在评审开始前组织已提交样品的供应商对各自的样品进行展开和组装,以充分展示样品的性能。采购机构应在现场提供尺子、秤等检测工具,便于评标委员会开展样品评审。应严格评审现场管理,未经同意供应商代表不得进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发现的样品瑕疵应及时拍照留存。

  严格样品撤收程序

  若采购文件中明确样品封存或评标委员会提出样品封存,采购机构应在评审结束后封存样品。若样品无需封存,应在评审结束后通知所有提交样品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撤回样品。样品撤收现场需采购机构、所有提交样品的供应商都在场,并禁止拍照。供应商填写《样品撤收登记表》后方可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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