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法》实施十年系列评论:不断扩面增量形成规模优势
作者: 发布于:2015-07-27 13:23:4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一个个数字,如一串串脚印,记录下政府采购十年的辉煌历程。十年耕耘,十年收获。我国政府采购已站上历史新起点。
全国政府采购规模十年增长10倍,由2002年的1009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1332亿元,年均增长30%左右,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也相应由4.6%提高到11%。全国集中采购(包括部门集中采购)规模由2002年的755.3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9700多亿元,占采购总规模的比例也相应由73%提高到86%左右;公开招标采购金额由2002年的484.98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8107亿元左右,占采购总规模的比例由48.04%提高到75%左右。
十载辉煌,十年汗水。我国政府采购规模十年增10倍,离不开相关各方的默默耕耘和辛勤劳作。为实现应采尽采,各级监管部门着眼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从源头要求应编尽编,不惜人力物力认真核对每一笔部门预算,以大海捞针的气概来防堵采购项目逃出政采管理范围;为赢得采购人积极支持,各级集采机构放低身段,创新服务,走出去请进来,在做好项目操作的同时,取得了广大采购人的理解和配合,主动将各种项目申报集中采购……
就一个省份而言,政府采购规模飞速扩增,其原因亦是如此。2002~2010年,广东政府采购规模连续九年位居全国首位,由2002年的24.28亿元增至2011年的1040.54亿元,全省政府采购规模2011年首次突破1000亿元大关,占当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近1/10,年均增长47.8%。
安徽是另一个例子。"十一五"期间,安徽全省政府采购规模由2006年的90.87亿元增加至2010年的412亿元,2010年采购规模占当年全省GDP的3.36%,占财政支出的16%,年均增速高达40.9%。
十年来,我国政府采购规模一路高歌猛进,采购范围不断扩增,从货物类逐步向工程类、服务类采购拓展。货物采购从通用类向专用类延伸;服务采购从专业服务快速扩展到服务外包、公共服务等新型服务领域;工程采购逐步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民生项目采购方兴未艾,亮点纷呈。
近年来,我国政府采购范围还逐步涵盖一些公益性强、关系民生的支出项目,农机具购置、中小学免费教材、医疗器械及药品、安居工程等日益增多的民生项目,成为采购规模和采购范围双扩增的新亮点。
从有形货物到无形服务,从通用类办公设备到专业科研仪器,从价值几元的签字笔到价值上亿元的工程项目,政府采购触及公共财政支出的方方面面,经济效益越发显现,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日益提高。如果说十年前政府采购在我国还是"养在深闺人未识",那么在采购规模突破万亿元的今天,政府采购已然是"一朝成名天下知"。
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与一些政府采购制度比较成熟的国家和地区相比,我们还有很大的差距。2011年,我国政府采购规模仅占当年GDP的2%左右,而发达国家政府采购规模占GDP的比重通常在10%~15%。
我国政府采购尚未完全做到应采尽采。还有不少购买性资金游离于政府采购监管之外,仍有大部分国家投资的建设工程项目,以及军队采购、部分国企采购等未纳入政府采购范畴。业界亟须探索建立全新政府采购体制机制,将财政预算覆盖的政府采购项目都收归旗下。
成就载入史册,征程未有穷期。站在十年的历史新起点,我们重任在肩。让我们再次启航,披荆斩棘、乘风破浪,努力做好政府采购扩面增量工作,成就规模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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