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 限制四类人员担任评审专家
作者: 发布于:2017-09-11 13:43:2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云南省财政厅近日印发通知,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选聘工作的各个具体环节作出规定。其中明确,省级和州(市)财政部门县处级副职及以上领导干部等4类人员不得担任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专家。
云南省财政厅规定,云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同时具备7项条件,包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无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已满8年等。
同时,云南省财政厅还明确4类人员不得担任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专家。其中,“省级和州(市)财政部门县处级副职及以上领导干部,县(市、区)财政部门乡科级副职及以上领导干部,各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和“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集采机构的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这两类人员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采购单位的领导干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与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主管部门的领导干部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参与本系统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
在评审专家选聘专业、资格审核等方面,云南省财政厅规定,评审专家选聘的专业类别分为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共三级目录,申请人应当根据本人专业或专长,申报不超过3个三级目录的评审专业。(云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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