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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在日前举办的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培训班上的讲话摘要

“三加强”促政采代理行业健康发展

作者: 发布于:2015-07-15 10:11:3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取消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后,怎样才能更有针对性地做好代理机构监管工作?

  财政部正在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原则,积极构建新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

  加强内控建设:代理机构要及时建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的内控制度体系,明确岗位职责、执业守则、人员培训、流程控制、定期轮岗、采购文件编制审核、采购档案管理和廉政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要求。

  加强社会监督:代理机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在网上进行真实有效的信息登记。财政部将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向全社会公开社会代理机构的登记信息,引入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如果代理机构有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将被列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加强行业自律:财政部正在积极组建政府采购行业协会,通过行政监督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促进代理机构依法执业和专业化发展,并为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提供有效参考,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整理/王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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