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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一年内被投诉两次将停业半年

作者: 发布于:2015-07-15 10:07:4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代理机构‘宽进’后如何‘严管’”专题(下)

 

  今后,在陕西省执业的社会代理机构如因工作失误等原因,1年内累计被有效投诉2次(含)以上的,经财政部门认定后,其代理业务将暂停半年。

  这是陕西省近日下发的《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的。《通知》针对采购业务委托代理、采购文件编制和评审、采购文件发售和公告、非招标采购活动管理四方面内容作出规定,以强化政府采购监管,保障采购活动有序开展。

  针对代理机构选取的问题,《通知》鼓励采购人通过竞争或随机抽取等方式选择社会代理机构。对于采购金额巨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可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择优选定社会代理机构。经审批为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由采购单位自行选定社会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向采购单位推荐或指定。社会代理机构确定后,采购单位须以文件形式送财政部门备案。

  《通知》提出,各社会代理机构要加强管理,不允许其他社会代理机构及个人以本公司名义承揽和代理业务。否则一经查实,即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视严重程度,暂停3个月至半年的代理业务。由于社会代理机构工作失误等原因,1年内累计被有效投诉2次(含)以上的,其代理业务暂停半年。

  《通知》要求各社会代理机构将本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费人员情况报送财政部门,实行动态管理。各社会代理机构的代理服务费要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定收取。

  采购文件的评分项目设置和评审与中标结果密切关联。《通知》对这两项工作进行了细化,以确保采购结果符合需求。

  《通知》要求,采购文件中必须细化有关指标的量化得分范围,在综合得分的每一类项下,应根据项目情况划分若干子项。其中,对无效响应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必须在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示。评审过程中,对畸高畸低的重大差异赋分,可提请评标委员会或竞争性谈判小组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对拒绝复核、拒绝说明理由的,须报同级财政部门处理。代理机构不得擅自废止畸高畸低的赋分。各代理机构还可根据各自实际制定标准化采购文本,但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省的制度规定为依据。

  为避免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出现多个投标人的现象,《通知》要求,采购文件中应明确规定,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选取报价最低的供应商。

  此外,为加大政府采购公开力度,《通知》提出,采购公告中须公布采购预算,分标段或分包的,须分开公布采购预算。鼓励免费获取或网上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通知》规定,竞争性谈判项目必须实行多次报价。第一次报价后,谈判小组可以变更采购需求,最后报价为最终报价。如采购需求没有实质性变化,各供应商的报价应逐次降低,本次报价超过上次的为无效报价。出现相同报价的,可再次报价,直至产生唯一最低报价供应商。

(财网)

 

  汉阴

  28家代理机构网上“晒”诚信

  承接招标代理业务的代理机构有几家?服务质量哪家好?哪家有失信行为?这些问题,都能在陕西省汉阴县政务中心网站上找到准确答案。

  自今年开始,汉阴县政务中心对进入招标代理机构库的28家代理机构每季度的诚信得分进行网上公示,使其代理服务行为置于社会监督的“阳光”之下,倒逼代理机构提升诚信经营的自觉性。这在全县尚属首次。

  去年9月,该县政务中心建成了规范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并组建了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两类招标代理机构库,交易项目实行随机抽取或比选方式确定代理机构。同时,根据招标代理服务行业特点,积极探索诚信体系建设,制定出台了《汉阴县招标代理机构诚信体系考核评价办法》,规定了25项应予扣分违规行为及6项执行“一票否决”的违规行为,由业主、主管部门、政务中心三方对出现违规行为的代理机构予以扣分。扣分实行累计并动态更新,初始分100分,累计扣分低于60分及出现“一票否决”行为的代理机构,将被清理出库;对于诚信得分排名靠前的代理机构进行全县通报表彰,在比选代理机构时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招标代理机构网上晒诚信,是汉阴县政务中心推进政务公开、阳光交易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规范交易市场秩序将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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