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环环相扣构建完善监管体系
“代理机构‘宽进’后如何‘严管’”专题(上)
编者按 去年9月财政部下发通知,将代理机构资格审批制改为网上登记制,继而又取消了对代理机构甲级、乙级从业资格的认定。这等于“没收”了以往监管部门对代理机构实施监管的两个重要武器,加之目前财政部代理机构管理办法仍未出台,各地监管工作缺少有力抓手。后审批时代如何对代理机构实施监管,成为不少地方监管部门面临的难题。
本期遴选了部分后审批时代在代理机构监管方面取得良好成果的地方经验和做法,以期帮助各地破解当下代理机构监管之难题。
近年来,山东省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发展迅速,已成为该省政府采购活动的重要力量。目前,山东省依法设立的社会代理机构有400多家,从业人员达1万多人。无论是机构数量还是从业人员数量,都位居全国首位,且均占全国的十分之一以上。
如此庞大的代理机构群体,该如何实施监管?
山东省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监管工作围绕“严格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考核、推进职业化进程”的思路,以制度促规范、以规范促管理、以管理求效益,环环相扣,逐步构建和完善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体系。
积极推动代理机构年度考核工作。去年山东省对全省351家代理机构进行考核,并成立了考核抽查工作组对全省17市核实检查情况进行了交叉抽查考核,规范引导代理机构合法守信执业,提高了代理机构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出台《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实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并对持证上岗人员的数量要求、职责义务和教育培训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推动从业人员的职业化发展进程。
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和考试工作。近6年来,该省共组织从业人员考试14次、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班7次,共培训从业人员8000多人。培训内容涉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操作实务等内容,有效提高了从业人员的素质和执业水平。
制定出台《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通报暂行办法》,建立代理机构不良行为通报制度,明确列举14种代理机构违反政府采购执业规定但尚不构成行政处罚的不良行为,作为代理机构执业中不可逾越的红线,倒逼代理机构提高代理业务质量和效率。
另外,通过提高代理机构监管电子化水平,加快开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系统,建立代理机构和人员信息库,实现与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和专家库管理系统的数据共享,切实做到数据全面、更新及时、监管到位等措施,逐步构建和完善了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体系。
茌平
以考核促管理 提升执业水平
山东省茌平县推出代理机构管理新举措,以检查考核促管理,提升代理机构执业水平。
项目评价与日常动态相结合:在采购结束后、资金支付前,从前期沟通、标书制作、现场组织等方面进行量化打分。同时,实行代理机构动态监管,年度考核结合日常考核,从内部管理、业务开展、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
环节控制与格式规范相结合:按照不同的采购方式,统一采购文件、信息公告、评审记录等规范化的文本格式,保证每个环节都有据可查。
事前备案和事后检查相结合:对营业场所、内部管理、专职人员配备等情况实行备案管理,并实行采购文件专家论证制度,防止出现倾向性与排他性条款。
培训学习和能力考核相结合:建立定期培训不定期考核制度,使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掌握法律法规,精通操作规程。
(山财)
德州
综合考评低于60分 半年内不得入场
日前,山东省德州市出台了《德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进场考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已于本月1日起开始施行。
《暂行办法》的出台,意味着该市将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招标(采购)业务的代理机构实行动态考核,采取基础分、奖励加分和不良行为扣分等综合评价考核制度。
《暂行办法》规定,凡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事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活动的代理机构,都应当先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登记备案,并办理企业诚信入库、数字认证证书及电子签章等手续。
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每月对招标(采购)代理工作进行考核,并根据月度考核情况,每半年对在交易平台代理项目的代理机构进行综合考评,并公布得分及排名情况。
对于在每半年的综合考评中得分80分以上的,评定为进场交易优秀代理机构;对于综合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下的,则取消其半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代理项目的资格,整改不合格者,将延期进场。
综合考评结果通过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向社会公布,并录入企业诚信档案。
(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