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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四大症结 提高军队采购监督效益

作者:曹葆华 发布于:2017-05-08 14:08:2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采购监督体系作为军队采购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益。近些年,军队各级普遍重视军事采购监督体系建设,并取得一些经验。但由于受多种因素影响,集中采购监督效益尚未充分体现,特别是采购机构监督还存在不少问题。在此,笔者对目前军队采购机构采购监督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以便军队采购监督工作下一步作出有效的应对措施。
 
  一、体制不顺 难以监督
 
  军队采购监督体制是组织实施采购监督活动的基础,直接关系军队采购监督活动能否有效进行和采购运行是否规范。
 
  长期以来,我军采购机构尚未形成体系化的采购监督体制。从目前情况看,采购机构没有编制正式的纪检监督人员,大多只有一名政工干事,通常还兼宣传、干部等其他工作,其监督大都由其替代,内部监督所涉及的组织机构设置、权限划分、职责分工等,尚未形成完整的形态。
 
  例如,有的单位发现内部的不规范行为或腐败行为,往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甚至以要求服从命令和维护单位形象为借口,最后“不了了之”;还有的由于个别人员保密意识、纪律观念不强,向被举报人泄露了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使被监督者对监督者造成了隐性报复……诸如此类问题,都与采购监督体制有待完善有关。
 
  二、机制不全 无法监督
 
  2001年军委批转《总后勤部关于深化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改革总体方案》,确立了“集中采购、集中支付、公开透明、管采分离”的原则,提出了“统一管理、分工明确、有效监督、顺畅高效”的改革目标,要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重点加强对采购重点环节管理、关键岗位的监督。
 
  当前监督机制的不健全,最突出表现在监督方式落后上。随着军队采购体制改革的深入,军队采购监督的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而采购监督在适应环境变化方面还有一定差距。
 
  例如在实际监督中,关注专项性监督和突击性检查,而忽视了日常监督;重视某一事项或环节的检查,忽视了全方位的跟踪检查;侧重于事后监督,忽略了事前、事中监督,尤其是对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进行有机结合还缺乏深入研究和实践。
 
  三、人情干预 不愿监督
 
  在传统观念影响下,采购机构监督人员不敢监督的问题比较突出,监督“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对存在的问题或是蜻蜓点水批评了事;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有的虽明确了监督人员的职责,但由于临时观念和监督人员专业不懂、怕说错话等问题及事不关已的观念,使监督主动作为不够;有的监督人员怕得罪领导、机关,只要涉及这方面的问题就避而远之,明哲保身;有的监督人员监督意识淡薄,奉行所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处事原则;有的监督人员在庸俗关系学的影响下,产生了“督下不督上、督小不督大、督疏不督亲”等思想;还有的行政干预评审专家独立工作,迁就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甚至提前打招呼,影响监督。
 
  正是由于这些现象的存在,使得实践中的采购监督工作与监督要求相去甚远,采购监督作用非常有限。
 
  四、业务不精 不会监督
 
  采购监督是军队采购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要严格履行监督职能,采购人员必须既精通业务,还懂得现代技术。
 
  而目前有的采购人员由于业务不精,再加上“改行”的多,理论功底相对薄弱,业务技能只停留在“照葫芦画瓢”上,对监督更是力不从心,在实施监督过程中,只能就单位提供的资料搞查询,缺乏独到的“穿透力”去发现问题。
 
  还有的监督人员对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采购监督效率认识不足,知识更新能力偏弱,导致计算机等网络手段在采购监督领域应用相对滞后。精湛的业务和运用现代技术的能力是实现财务监督“零缺陷”的基础,没有精湛的业务和技术,就无法进行有效的采购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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