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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政采工作固本创新稳中求进

作者:赵颖琨 发布于:2017-05-08 11:51:5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近日,重庆市财政局举办了2017年政府采购政策培训班,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就重庆市政府采购2016年总体情况与2017年全市政采工作要求做了讲话。
 
  相关负责人从政府采购改革的发展历程谈起。他表示,20年前,被称为财政三大改革的政府采购工作和预算管理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开始启动;20年后,政采工作在顶层设计、制度建设、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成为财政部门和社会密切关注的热点。
 
  “为此,我市根据上位法的规定,制定、修改了一批规范性文件。”负责人表示,文件制定出台后,监管部门与采购人共同学习很有必要。
 
  回首2016  政采工作五大成就
 
  2016年重庆市政府采购工作围绕“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重大变革”的思路,不断向纵深推进。
 
  一是采购规模不断扩大。
 
  二是政府采购制度体系不断健全。自《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以来,重庆市按照规定,制定和修改完善了一系列制度办法,减少了和上位法冲突带来的法律风险,弥补了制度空白。
 
  三是政策功能不断显现。强制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等政策功能不断完善,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工作取得新进展。2016年市级政府采购合同授予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额达26.12亿元,占采购合同总规模的61.78%。
 
  四是监督检查不断加强。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开展代理机构监督检查。2016年对23家社会代理机构开展检查,查出问题596个,依法作出处理并上网公示。
 
  五是改革创新不断推进。认真落实简政放权要求,制定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将货物、服务类采购限额标准提高到20万元、工程类提高到30万元。完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实现政府采购与交易平台的信息对接。
 
  立足2017  扎实推进五项工作
 
  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重庆市政采工作将从宣传培训、制度建设、信息化与标准化建设、监督管理等五个方面推进。
 
  一是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培训和制度建设。首先,进一步加大对《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章的学习宣传,针对不同主体,积极开展培训,确保《条例》学习宣传“全覆盖”。其次是坚持问题导向,对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重庆市政府采购规章制度体系。
 
  二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首先积极推进政府采购内外网信息系统融合,实现政采业务管理系统和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数据的交换共享。其次逐步实现全市信息资源共享。
 
  三是简化、优化政府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推动市级预算单位采购进口产品实行部门集中论证、统一报批工作;允许高校、科研院所自行采购科研仪器设备。各区县财政局要将相关要求落实到位,简化优化审核管理流程。启动开展批量集中采购改革试点,并继续推行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
 
  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首先,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模式,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全市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其次要加强对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的动态监管,通过函告、通报等形式督促加快执行进度、规范管理。再次,加强对区县财政部门和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的指导和督促,强化风险防控。另外,还要加强政采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评审专家的日常监管等。
 
  五是坚持改革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落实法定的采购政策扶持目标,严格执行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积极创新扶持手段,实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扩大微型企业协议供货范围等。同时,运用首购、订购、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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