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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采中心发布《中央国家机关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

十大亮点值得关注

作者:黎娴 发布于:2017-05-08 11:15:2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近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发布了《中央国家机关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列明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最新一期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主要变化,并就执行总体思路、执行方式和执行要求进行细化。《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集中采购机构应根据采购人委托制定集中采购项目的实施方案,明确采购规程,组织政府采购活动。为做好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工作,《实施方案》有哪些新举措、新亮点?我们一起来分析。
 
  亮点一 多方联动
 
  逐步建立采购人、监管机构互联互通工作机制,向各部门负责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机构反馈所属单位采购项目委托、运行及质疑、投诉等情况,沟通发现的情况和问题,收集工作意见建议,配合各部门加大对所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管力度。
 
  亮点二 推广试点
 
  以服务器需求标准为试点,推进信息类产品采购需求的框架体系建设,为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在编制采购需求时提供参照服务。
 
  亮点三 负面清单
 
  梳理《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清单》,明确设置采购文件资质要求的规定,建立资格条件负面清单制度,对于国务院已经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资质,不得设为资格条件或评分因素。
 
  亮点四 优胜劣汰
 
  重点加强批量集中采购、协议供货、电子卖场和定点采购履约验收工作,建立相应履约考核办法,并通过中标产品抽查、末位公示、淘汰酌情递补、工程采购履约巡查等方式,提升供应商售后服务水平,形成优胜劣汰管理机制。
 
  亮点五 信息公开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探索试行废标原因、质疑处理结果等事项公开,并根据法律法规梳理不宜公开事项,逐步推动全面公开。
 
  亮点六 电子招标
 
  为推进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信息类产品单独委托项目实行电子化招投标,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
 
  亮点七 绿色窗口
 
  继续与北京市招标办、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加强合作,保障“国采工程”绿色窗口对重点工程的服务。
 
  亮点八 结果挂钩
 
  继续扩大协议供货与批量集中采购结果挂钩范围,引入价格和数量浮动机制,丰富产品型号。
 
  亮点九 物流查询
 
  全面推广批量中标产品物流查询系统,依据新目录调整电子卖场销售品目。
 
  亮点十 案例学习
 
  在中央政府采购网开通“案例库”专栏,对采购项目投诉处理案例进行梳理,供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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