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晰采购流程步骤 简化预算调剂管理
作者:董晓鸥 发布于:2017-04-05 14:12:5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2016年底,财政部出台了一系列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如何理解这些新政策?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一处相关人士在贸促会此次培训班上作了讲解。
采购操作实施五步骤
其中,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无预算不能采购。“政府采购预算是部门预算的一部分,编制和调整程序与部门预算一致。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应当依据经费预算标准,参考政府采购历史成交结果。”该人士介绍说。
采购计划编制六要点
“编制政府采购计划简单说,就是对拟实施的采购活动的总体规划。”该人士说道。对于采购计划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采用哪种方式采购;应当交集采机构组织,还是可以自行组织采购;拟花费的采购预算有多少、来源是什么;采购对象是什么;是否需要落实节能环保等政策功能;是否采购进口产品;是否属地化管理等其他统计所需要的信息。如何编好政府采购计划?该人士总结了六个要点。
一是中央单位应提前做好计划安排,按照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界定政府采购实施范围,依据政府采购预算编报政府采购计划。中央单位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采购活动,都应编制采购计划。二是中央单位应结合实际采购需求,将预算项目细化为可执行的采购项目,据此编制采购计划,但不得将同一品目或类别的采购项目拆分,规避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三是非涉密采购项目使用“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编制。四是,该系统年初会导入部门预算指标供中央单位编制采购计划使用。五是涉密采购项目暂不编制政府采购计划,但预算涉密采购不涉密的项目仍应编制采购计划。六是批量集中采购计划,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16〕42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采购预算调剂备案两路径
“财库〔2016〕194号文简化了预算调剂,区分情形进行报批和备案管理。各采购单位不得随意调减政府采购预算以规避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该人士重点介绍了《财政部关于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和中央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6〕194号)中,关于完善中央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
中央单位应随部门预算编制一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预算执行中部门预算资金调剂(包括追加、追减或调整结构)需要明确政府采购预算的,应按部门预算调剂的有关程序和规定一并办理,由主管预算单位报财政部审核批复。除部门预算资金调剂情形外,中央单位预算执行中预算总金额不变,但需要单独调剂政府采购预算的类别和金额,以及使用非财政拨款资金采购需要明确政府采购预算的,由主管预算单位报财政部备案。该人士详细介绍了这两种流程的操作路径。
第一种路径是预算单位提出调剂政府采购预算申请,主管预算单位向预算单位确认是否同意调剂。预算单位根据主管预算单位确认调剂后的预算,通过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编制政府采购计划,再报给主管预算单位,主管预算单位起草公文向财政部国库司备案,财政部国库司系统自动备案并返回流水号。
第二种路径是预算单位提出调剂政府采购预算申请,主管预算单位归集所属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调剂申请后,起草备案公文向财政部国库司备案,并在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财政部国库司的系统自动备案,最后预算单位根据主管预算单位确认的预算,在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中编制采购计划并逐级上报至财政部国库司。
该人士表示,主管预算单位可以结合本单位、本系统的工作特点,根据需要选择其中一种路径完成政府采购预算调剂工作。针对调剂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该人士在培训现场还做了进一步的举例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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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促会 预算管理融入绩效理念
2017年2月28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促会”)财务部孙久春副主任主持召开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培训会暨部署动员会,机关各部门综合处负责人及商法中心、贸推中心、信息中心财务负责人参会。孙久春副主任作动员讲话,部署一级、二级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第三方机构负责人讲解相关表格,并现场对接与答疑。
据了解,下一步,贸促会财务部将以此次绩效评价为突破口,逐步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项目评价、绩效结果运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贸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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