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如何看待“低价中标”
作者: 发布于:2017-03-28 10:36:1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东莞市兆生家具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罗宵:
无法保证产品质量
低价中标害人害已,误国误民,不能提倡。
我国办公家具市场早有明文规定不允许使用E2级板材,但仍有不少企业用E2级板材、再生板制作低端柜子、班台等办公家具,谋取低价中标。低价中标后,其产品在工艺、环保方面大打折扣,采购方不能正常使用,结果买回来一堆垃圾。另外,正规企业要考虑环保、社保、医疗等各种成本,而小作坊什么也不必考虑,大不了关门大吉,留下一个庞大的社会包袱。
中山市中泰龙办公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陆学文:
制约行业良性发展
在目前办公家具政府采购活动中,低价中标成为常态,这对于采购人和投标人来说都是伤害。如果采购人片面地追求低价的办公家具,而不综合考虑产品质量或性价比,投标人为了达到中标目的也一味地拼价格,这样以价格为导向的采购形势,最终将会制约整个办公家具行业的良性发展,也会带来很多社会问题。所以作为投标厂家,我们不希望“西安地铁电缆事件”的再次重演,不赞成这种低价中标的恶性竞争手段。
北京东方万隆家俱有限公司董事长洪方龙:
造成“三败俱伤”
低价中标可谓“三败俱伤”。对中标企业而言,虽然中了标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获取不到利润,自然也谈不上发展;对那些未能中标的企业来说,为了能中标,前期付出很多努力,也做足了充分准备,最终却因为价格因素与中标失之交臂,得不到回报,打击实在不小;而低价中标对采购单位的伤害最大,花了100元钱买来200元钱的产品,俗话说的好,一分钱一分货,看似节约了资金,产品质量却难以保证。
百利集团(中国)有限公司市场发展中心总监林晖:
导致行业不关注产品本身
低价中标是一种很不合理的采购模式。招标项目评分标准把价格分比例提高至60%、甚至70%,低于平均价又有很多评分优势,其实这就是最低价中标;恶性低价竞争,导致行业不再关注产品、设计、方案、用户研究等真正价值。
强力家具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业务部总经理李刚:
恶意低价是不负责任的做法
如果是能够在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条件下,因投标企业自身原材料采购渠道、先进工艺、高效的管理、压缩利润空间等因素而形成的低价,这是合理而且应该支持和鼓励的。
如果以低于成本价或者更低的价格投标,是一种对采购、使用、投标人三方都是不负责任的做法。
北京黎明文仪家具有限公司销售总监杨定池:
完善评分办法
尽管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多次呼吁完善投标中最低价满分的相关规定,但短期内实现仍有一定难度。作为办公家具供应商,一方面,应该从产品设计、成本控制、薄利多销策略等方面努力降低产品价格;另一方面,通过提高企业实力、生产工艺、环保控制及产品品质等优势来弥补价格高的劣势。
天坛家具商用家具营销中心总监李鹤:
低价和质优难两全
家具是一种很难完全实现标准化的特殊物品,内在材质差距、工艺区别很大,难以单纯靠价格来比较优劣势。
一个产品的品牌所追求的精益求精,以人为本的人体工效学设计理念,以水性涂饰工艺追求的绿色环保家具,是要付出成本代价的,而这些有时是与低价矛盾的。
采购人也希望买到物有所值的家具,而不是买低价、粗制滥造、以次充好的家具,毕竟家具与使用体验、健康等息息相关,所以,采购人更关心产品的品质、品牌所带来的愉悦体验。物有所值是买方和卖方共同追求的目标。所以不赞成低价中标。
北京世纪京泰家具有限公司营销总经理张纯:
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首先,从企业角度来看,不利于行业之间健康发展。很多小规模企业无资质无平台,只管投一个最低价,影响大型企业的生存与发展,造成恶性循环中的恶性竞争;其次,从使用方角度来看,小规模企业最低价中标后,会想尽一切办法从原辅材料上面降低成本,来保证利润空间,导致使用方最低价买到的产品可能是最次最差的;第三,不利于公开透明化的竞争。小规模企业为了中标,报个最低价,等中完标后再去加价,或者变相加价,不利于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价原则。
东莞光润家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办主任华虎山:
易造成“赔本赚吆喝”
在市场机制健全的社会里,最低价中标无疑可以降低成本,减少支出,淘汰落后的管理和生产方式,但我们目前市场机制不够健全,却屡屡出现低于成本价中标的例子,我们2008年曾与国内三家公司竞标一家美国著名卖家的工程单,在条件完全相同的情况下,第一轮不分伯仲,第二轮有一家公司为了中标,不断压价,最后以低于标底15%胜出,中标后才发现成本核算出现重大失误,不仅没有利润,还要赔上几个点,订单金额又很大,无奈之下,不断降低材料品质标准,结果生产出的产品经不起第三方检测,又不敢弃标,硬着头皮赔本赚了个吆喝,造成经济、信用双重损失。
在目前情况下,单纯以最低价来确定中标,我不认为是好办法,应该与质量、售后服务、企业信用等关联,而严格的验收也是不可缺少的一环。
珠海励致洋行办公家私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黄伟光:
影响使用感受
低价中标现象在办公家具领域长期受到讨论和建议,特别是最近在其他行业也出现此类情况。说到底,还是要看各家具厂家的商德和社会责任感。对于使用方来说,主要看他们自身的预算和承受能力,并非只追求低价。借用网上的一段话“便宜的东西只有你买的那一刻是开心的,品质好的东西给钱那刻是心疼的,用的时候每天都是快乐的,感觉特别值得。”
北京创美时代办公家具有限公司总经理刘福全:
采购各方都不是赢家
低价中标对行业发展有害无益。对采购方、供应方、组织方以及评审专家来说,没有任何一方是赢家。
所采购的家具受价格所限,没有合理的利润,它的成本不足以支撑生产高品质的产品,提供不了优质的工艺,只能从省工省料上作文章,所以企业不是赢家。
从使用方来说,低价竞争导致无法采购到满足自己需求的产品,包括材料、做工以及环保,因为没有买到优质、经久耐用、新颖的产品,所以使用方也不是赢家。
组织方的职责是为政府用户把关,帮政府用户采购到配置更环保、品质更高的家具产品,但因为价格低廉、恶性竞争,组织方没有办法为使用方买到理想的产品,自然也算不上赢家。
广东卫域医用家具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罗建国:
低价的前提是相同条件
不赞同绝对低价中标,应该在同等质量、同等服务及同等专业的前提下采取低价中标。
政府采购应加大公开、公平、公正的力度,既要考虑到大企业的成本压力,也要扶持微小企业的成长。另外,帮企业把关质量、环保、信用的相关单位,要真正负责任的对待每一份认证,而不是为了盈利而办证,导致很多投标的商务资料弄虚作假。建议综合评分应该按价格30%,技术(含实物样品)60%,商务10%的比例。
(整理/蒋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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