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采资讯-政府采购信息网

新一期节能环保政采清单进入公示期

作者: 发布于:2015-07-06 15:45:1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财政部印发通知,对拟公布的第十八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和第十六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日期至7月16日。

  两清单的公示通知中,均对汽车产品作了特别规定,要求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中的汽车均应符合国家关于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标准的规定。

  通知要求涉及制造商在公示期间认真核对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中的产品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删减产品规格型号,同时签署《承诺书》。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凡发生制造商及其代理商不接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邀请、列入节能清单或环保清单的产品无法正常供货以及其他违反《承诺书》内容情形的,经财政部核实后,将根据具体违规情形对制造商做出列入不良供应商行为纪录、暂停列入节能清单或环保清单三个月至两年的处理。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