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加快推进PPP项目示范工作
为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示范工作,尽早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施范例,助推更多PPP项目落地实施,近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示范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三个方面对PPP推进工作提出了要求:
一是加快推进首批示范项目实施。示范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要加强协调,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跟踪进展情况,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和问题,重大情况及时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要认真做好评估论证,择优选择社会资本,充分引入竞争机制,保证项目实施质量;示范项目所在地财政部门要认真做好示范项目物有所值定性分析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有效控制政府支付责任,合理确定财政补助金额。
二是组织上报第二批备选示范项目。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在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农业、林业、科技、保障性安居工程、医疗、卫生、养老、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筛选征集适宜采用PPP模式的项目,加快建立项目库;项目要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新建项目应已按规定程序做好立项、可行性论证等项目前期工作;重点推进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通过转让-运营-移交(TOT)、改建-运营-移交(ROT)等方式转型为PPP项目;严格筛选上报适宜采用PPP模式的第二批备选示范项目,项目所在地政府或政府授权实施机构,应当提交项目规范实施承诺书。
三是构建激励相容的政策保障机制。对已列入示范项目名单的项目,如项目交易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不能采用PPP模式,或一年后仍未进入采购阶段的,将被调出示范项目名单;财政部将建立PPP综合信息平台,加快推进专家库和项目库建设,出台PPP项目财政管理办法、物有所值操作指引等配套实施细则,为PPP项目示范工作提供必要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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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设立PPP融资支持基金
近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2014年中央决算报告和中央决算草案(以下简称“决算报告草案”)时,就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中央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等情况加以总结汇报。
楼继伟提出,要加快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改革,有效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到中西部铁路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项目。研究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发挥好各类投资基金拉动社会资本投资的作用,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地方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项目改造。
此外,楼继伟还提出,要研究设立PPP融资支持基金,通过垫付前期开发资金、委托贷款、担保、股权投资等方式,加快PPP项目实施进度,提高PPP项目可融资性,引导各地项目采用规范的PPP模式,更好地吸引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进入公共服务领域,助推更多PPP项目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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