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后勤部副部长江珊
严守三道程序 落实四项制度
作者: 发布于:2017-02-13 15:16:50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广东省公安消防总队(以下简称“广东总队”)装备采购需求论证工作主要通过坚持“两个原则”,严守“三道程序”,落实“四项措施”等方法来实施。
消防装备采购需求确定必须坚持“三优先”原则。《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规定的装备按照要求必须优先配备;列入《广东省公安消防部队“十二五”灭火救援装备建设规划》内的装备优先配备;国产消防装备优先配备。采购需求确定坚持“实战化”原则。一是需求必须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当地灾害事故特点、已有装备配备情况等来制定;二是高层建筑数量多、集中度高的区域,应配置具有不同梯级有救援功能的举高消防车;三是易燃易爆危险源规模大、数量多的地区,应加强高性能大功率大流量水罐泡沫消防车、举高喷射消防车、大流量移动消防炮、消防机器人等攻坚装备配备;四是冬季寒冷地区,应根据冬夏不同的防护需求配备基本防护装备。
装备建设规划评估论证是第一道程序。市、县两级消防部门分析根据当地情况,提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研讨并形成装备建设规划(草案)。抽调全省乃至全国的经验丰富装备管理、作战训练、机械机电方面专家组成装备建设规划评估论证专家组,提出装备建设规划的评估论证意见;第二道程序是采购进口产品论证。广东总队将从政府采购专家库抽取4名专家及1名律师组成消防进口产品论证专家组,论证是否可以采购消防进口产品;第三道程序是装备采购例会论证。
为了实现采购需求向战斗力的转换,必须依靠强有力的规章制度。一是内控制度,广东总队成立了装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采购办公室,抽调专门人员专职负责装备采购工作,加强对装备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专职管理;二是监管制度,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督并接受集中采购机构的管理;三是评审制度,广东总队除采购单位派出的1名专家外,其余参加评审的专家全部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与此同时,还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参与投标;四是验收制度。广东总队装备验收实施两级验收和抽检制度。
(整理/黎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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