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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财务司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张洵

加强采购预算管理 把好采购计划关

作者: 发布于:2017-02-13 15:15:5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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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部政府采购工作起步比较早,而且长期以来非常重视此项工作。2003年,农业部出台了《农业部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从实践情况看,《农业部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在指导各单位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不过近年来,我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完善和出台,我们感觉到该办法有关规定不够明确、操作性不强等问题日益凸显,亟待进行修订完善。因此,农业部通过四方面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一是不断强化预算和计划管理。在部门培训方面,反复强调“无预算不采购、无计划不执行采购”,强化预算和计划编制意识;在预算编制方面,制定了政府采购预算审核工作规程,加大审核力度,明确了审核的重点和流程;在报销环节,专门发文规定“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不得组织采购活动,财务部门不得支付现金”;在报表审核方面,制定政府采购报表审核工作规程,细化工作流程和审核要点,确保信息统计数据准确、报送及时。
 
  二是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主要针对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申报、变更采购方式审批程序。要求各单位在审批过程中要做到严格把关,减少错漏,并结合绩效考核、内部审计等工作对应审批事项进行检查。
 
  三是持续推进教育培训。积极参加财政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各类政府采购培训,同时每年举办针对部系统新入职财务人员和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培训班,还编印了《政府采购管理法规汇编》和《政府采购实用知识问答》。
 
  四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督检查。主要通过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事中检查与事后检查相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检查。检查的目的在于及时发现和纠正采购单位在采购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偏差,并且要求他们进行限期整改,不断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的约束机制。同时,开展考核评比,对优秀单位予以表扬。
 
  农业部下一步政府采购工作将在加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做好进口产品采购集中论证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以及继续做好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四个方面发力。(整理/崔卫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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