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宋卿
价格分计算方法各有优缺点
作者: 发布于:2017-02-13 15:11:2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针对政府采购项目的价格分,在财库[2007]2号文件出台之前,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采用平均价基准法。价格分计算方法:一是基准价为有效投标人的算术平均价;二是基准价的价格权值的80%,投标价每高于基准价1%减价格权值的1%,每低于基准价1%加价格权值的1%。其优点是低价优先,鼓励理性竞争。缺点是存在投标人合谋来影响基准价的问题。
财库[2007]2号文件出台之后,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统一采用最低价基准法。其价格分计算方法: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有效报价为基准价,价格得分=权值×基准价/投标价格。最低价基准法的优点非常清晰就是低价优先,简便易用,但也有缺点。一是非线性计算方式,出现超低价格后,高价得分小且之间差距很小;二是存在非理性低价抢标的风险;三是存在高价和超低价采用围标策略使得高价中标的风险。
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今年也在探索怎样既鼓励低价竞争,又防止恶意低价,特别是针对服务类项目,比较难以界定成本的项目,中心制定了合理低价基准法。合理低价基准法的具体做法:一是项目市场平均价是有效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价(多于5家时,去掉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低于项目市场平均价的80%以下的投标价格,不得作为基准价;二是基准价是符合规定的投标价格中的最低投标价格;三是评审价格是投标价格经评审调整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四是价格得分=权值×基准价/评审价格,最高得满分。
(整理/董莹)
版权声明:
本网发布内容凡注明来源为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的,表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拥有其版权或已获得授权,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报,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来源稿件,本网已标明出处及作者,转载仅为信息分享,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相关权益人及时与我们联系。
上一篇:六大做法 落实内控制度
下一篇:标前预审标后复核 提升政采公信力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