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 护航国税系统属地化采购
作者: 发布于:2015-06-30 11:10:1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云南省财政厅近日就省国税局商请将国税部门部分项目进行属地政府采购的事宜制定了相关措施。
一是明确国税总局授权的项目,云南省国税局及税局系统可进行属地政府采购。
二是为云南省国税局开通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的电子通道,并提供发布信息的电子密钥。
三是为云南省国税局提供随机抽取专家的服务。
四是派工作人员到云南省国税局了解政府采购项目的需求情况,并为省内各级国税财务部门近200人进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培训。
五是协助云南省国税局,商请省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进行代理采购。(云采)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代理机构不具备条件 一律不予备案
下一篇:日照 监管有进有退协调高效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