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化差异化是代理机构发展方向
■ 监管新动向
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瑛
在刚刚结束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培训班开班仪式上,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主任王瑛发表讲话,这是她自2007年分管该项工作以来,首次面对面地与代理机构进行交流。
来自全国各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相关负责人近300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重点解读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和重要条款,介绍了代理机构的权利、义务与职责,并对政府采购实务操作进行了讲解。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叶条例曳培训班现场遥
提出代理机构专业化发展方向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要充分认识到自身所面临的新形势。自取消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后,采购人选择代理机构不再根据资格等级,而是综合考虑专业水平、信誉状况和采购能力等指标。这不仅意味着代理机构的监管从‘进入审批’转向‘宽进严管’,更预示着代理机构间优胜劣汰的竞争更加激烈。”王瑛说。
在讲话中王瑛还提到,随着政府购买服务、PPP等相关改革的迅速推进,代理机构能力不足的问题日渐凸显。加上信息化浪潮席卷各个行业,原有的管理理念、流程、模式,必将被优化调整乃至重塑。如何顺应趋势找准自己的专业定位,更好地发挥业务专长,这是代理机构今后亟待破解的重大课题。另外,《条例》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明晰了政府采购的范围,健全了政府采购机制体制,提高了透明度,这些都对代理机构提出了更高的执业要求。
王瑛要求,代理机构一方面要依法采购、规范执业,加强对《条例》的学习,严禁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业务,或与采购人、供应商串通操纵采购活动。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提高对采购政策的把控能力,与采购人加强协作,通过完善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方式,执行节能环保、支持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等采购政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指明代理机构监管三路径
取消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后,怎样才能更有针对性地做好代理机构监管工作?对此,王瑛阐述了自己的思路和建议。
王瑛指出,财政部正在积极构建新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代理机构要主动适应、调整和融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新机制。
在加强内控建设方面,代理机构要及时建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的内控制度体系,明确岗位职责、执业守则、人员培训、流程控制、定期轮岗、采购文件编制审核、采购档案管理和廉政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要求。
在加强社会监督方面,代理机构要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在网上进行真实有效的信息登记。财政部将公开代理机构的登记信息,引入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
据悉,财政部正在积极组建政府采购行业协会,以行政监督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促进代理机构依法执业和专业化发展。这就要求代理机构积极推动制定行业统一的执业能力评价方法和标准,主动开展执业能力评价,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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