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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低报价供应商扣分易导致高价中标

作者:宋绍彩 发布于:2015-06-23 09:37:4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淘汰低报价供应商或对低报价供应商进行扣分都是不合理的,容易导致高价中标,不符合政府采购的规律和原则。”中国建设机械总公司高级工程师、资深电梯评标专家杨凯说。

 

  以平均价为基准价不科学

 

  在电梯采购评分方法中,以平均价为基准价的计算方式逐渐被采用。计算方法一般为,当有效投标报价在5家以上时,基准价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价;当有效投标报价在5家及以下时,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为全部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杨凯表示,以平均价为基准价,不利于采购到价格实惠的产品,不够科学。比如,三家供应商投标报价分别是90万元、100万元和110万元,如果采用平均价为基准价,在技术和服务水平相当的前提下,报价100万元的供应商更容易中标,但显然报价90万元的供应商价格更实惠。

  以浙江湖州某电梯项目为例,价格分为40分,按照平均价为基准价的计算方式,假定基准价为100万元,报价110万元的供应商,K值为10%,将被扣6分,而报价90万元的供应商,K值为-10%,将被扣4分。报价高的供应商被扣分可以理解,但报价低的供应商也被扣分就让人难以接受了。

 

  低价供应商淘汰弊端明显

 

  “对低报价供应商扣分已经让我们无法理解了,如果还直接淘汰报价低于平均价8%以上的供应商,就实在让人想不通了。”某电梯企业负责人说。

  记者发现,“供应商有效报价低于平均报价8%以上,将作为无效标处理。”这一条规定引起多家供应商的极大不满。

  “作为当地企业,我们是厂家直接参与投标,并且具有运输、服务等成本优势,价格低很正常。而有些供应商是代理商投标,他们的报价自然会高。这么一来,我们报价低的厂家完全失去了优势,甚至还面临被废标的风险。”该企业负责人委屈地说。

  杨凯表示:“淘汰低报价供应商完全没道理,是在鼓励供应商报高价,直接助推高价中标。同样一个项目,有的是代理商投标,有的是厂家投标,代理商的报价相对会高一些,不同供应商之间报价相差10%-20%是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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