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政府购买服务 四种模式值得借鉴
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以美国、英国等为代表的主要发达国家便开始启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这些国家的公共服务已逐渐交由市场和社会力量来承担,并逐步发展成为政府管理公共服务的一种主流模式。本文选择了英国、美国、荷兰等欧美国家政府购买服务的四种模式,并结合案例分析,以便为推动我国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提供宝贵经验和借鉴。
模式一:合同外包制
合同外包制可以分为竞争式招标购买、有限竞争协商购买和定向购买。竞争式招标购买通常采用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的方式,通过竞争选择最符合条件的机构签订合同。有限竞争协商式购买是指通过与多家服务机构谈判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定向购买是指政府向指定的供应商直接购买。
代表国家:美国
在美国,政府委托社会机构提供服务的具体方式包括合同外包、特许经营等五种。其中,合同外包是最常见的。例如,拉米兰达市只有60名政府雇员,而60个承包商则提供了从消防、警备到公共工程等几乎所有的公共服务。明尼阿波利斯市则雇用私人组织来管理学校,并把其工作报酬与完成教育目标的绩效状况紧密挂钩。据美国有关方面的调查统计,仅合同签约外包这一项,每年就能为地方政府节省15%~30%的财政资金。
模式二:补助制
补助意指政府对服务提供者的补贴,以减少服务生产成本,增强其服务能力。补助的形式有资金、免税或其它税收优惠、低息贷款、贷款担保等。补助的领域主要是一些涉及面广、公益性较强的特定行业。
代表国家:英国
在英国,政府每年提供给社会组织的财政资源中的大约一半来自英国政府的博彩收益--文化部将每年博彩收益的28%,通过其下设的新机会基金和社区基金这两个政府基金,以公开招标的形式,竞争性地分配给全国各级各类社会组织。
此外,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各个部门也积极在财政预算中列出专门类别用于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积极扶持资助社会组织。
模式三:凭单制
凭单制指政府向特定消费群体发放消费券、养老券、食品券等补贴,实现先前由国家提供的服务的委托授权。服务提供机构用凭单与政府兑换现金,这是政府对社会组织的一种间接支持方式。凭单制通常被用于食品、房屋、教育、医疗、保健和培训等公共服务的提供。
代表国家:荷兰
荷兰的社会服务提供基本上以凭单制为主导,政府通常不向特定社会组织直接提供资助,而是向社会发放凭单,由公众持凭单(如消费券)自主选择可以接收凭单的服务提供者。
模式四:社会效益债券
社会效益债券是社会资本通过债权契约方式与政府合作,向社会服务组织提供解决某一社会问题的项目资金,政府按照项目运作情况,向投资者支付不定额的回报。
代表国家:英国
该模式首次推行是在英国。2010年,非营利咨询组织社会金融公司和英国司法部签订了旨在减少英国剑桥郡彼得伯勒监狱重返率的社会效益债券协议。17家投资者共提供了500万英镑资金,赞助非营利性组织向服刑人员及其家庭提供相关服务,降低服刑人员重新犯罪及重返铁窗的几率。如果项目能将监狱重返率降低7.5%,投资者便可以收到回报。如果监狱重返率控制得更低,投资者可以根据业绩相应获得更高的收益,总收益最高可达13%。投资者收益资金来源是政府因重复犯罪下降而节省下来的钱。
(根据王名、王春婷文章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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