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 加强“三库”建设 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
作者: 发布于:2016-08-09 13:45:5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本报讯 (通讯员 孟庆洋)为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升政府投资项目的科学性和计划性,近日淮安市出台了《淮安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生成和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三库”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管理。
一是建立“规划项目储备库”。今年年初,各主管部门根据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相关专项规划和淮安市确定的目标任务,提出下一年度及以后3年需实施的项目计划,经核查调整,报市政府审核批准,入选形成“规划项目储备库”,同时批复项目建议书,建设单位据此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投资估算。
二是建立“备建项目储备库”。对入选“规划项目储备库”项目可行性报告论证和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进行评审,提出论证、评审意见,通过优化调整项目方案,经政府批准批复可行性报告。建设单位委托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发改部门、财政部门对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概算评审,提出审查评审意见,建设单位优化调整后,发改部门批复项目初步设计。此时,项目由“规划项目储备库”调入形成“备建项目储备库”,同时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经政府批准后执行。
三是建立“财政评审机构备选库”。由财政部门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选择一定数量、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设立“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机构备选库”。在服务有效期内,采用入围随机抽取或摇号的形式,从备选库中确定评审项目甲级或乙级受托单位,对政府投资项目的估算、概算、预算标底价、项目造价变更等进行评审协审,出具评审报告。
同时,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作出规定,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实行统一管理,实名支付,专款专用,全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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