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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采中心发布网上竞价管理办法

作者: 发布于:2016-08-09 13:32:2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本报综合消息 为进一步规范网上竞价操作行为,强化合同和履约管理,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率,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近日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网上竞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采购人职责、供应商操作、国采中心职责等方面,分别对各方在网上竞价采购中的责任作了明确。

 
  《办法》指出,网上竞价适用于50万元以下,规格、标准统一的政府采购项目,并明确:采购预算少于5万元(不含)的网上竞价项目,采购公告时间不得少于1个工作日;采购预算不少于5万元(含)的网上竞价项目,采购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采购人应当在竞价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选择确认成交供应商。
 
  《办法》强调,供应商对网上竞价需求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在报价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法人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向采购人和国采中心提出。另外,《办法》对供应商的处罚事项也做了详细规定。
 
  《办法》详细内容请关注政府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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