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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覆盖十项内容

作者: 发布于:2016-08-01 14:29:1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本报讯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云南省启动了2016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

 
  本次检查按照“全省联动、统一标准、分级检查、依法处理”的原则,由省财政厅牵头组织,省、州(市)、县(市、区)财政部门共同参与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检查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进口核准、方式变更、信息公告、保证金、评审过程、中标成交、合同管理、质疑答复十个方面内容。
 
  检查工作按照“随机、公开”的要求创新监管方法,一是随机抽取30家检查对象;二是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主动公开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三是检查过程会随机抽取州(市)项目进行抽查和工作指导。
 
  云南省本次检查将按照财政部的统一安排,到10月份结束,分为自查、书面审查、现场检查、汇总报告、处理处罚等五个阶段。(政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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