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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领导干部权力使用划红线

湖南 出台公共资源交易“九不准”

作者: 发布于:2016-08-01 14:27:3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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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为防止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活动,湖南省依据相关法律和党内法规规定,结合湖南省实际,于近日印发了《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九不准”规定》,防止党员领导干部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违规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活动。

 
  一不准:以任何方式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活动中,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批条子、打招呼。
 
  二不准:纵容、默许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插手、干预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活动。
 
  三不准:以任何方式为请托人违规挂靠有资质的企业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活动,向有关单位批条子、打招呼。
 
  四不准:出面组织、参加潜在投标人为业主方、采购方、服务买受方、中介方等相关人员安排的吃请活动。
 
  五不准:为使潜在投标人中标而向业主打招呼,指定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诱导评标专家,干预、影响、操控评标过程和中标结果。
 
  六不准:授意或者默许把公开招标改为邀请招标,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招标,随意改变投标入围条件和技术参数、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招标文件、排斥潜在投标人、进行围标串标。
 
  七不准:以任何方式要求中标人放弃中标、违法分包、转包,或者为中标人指定、推荐分包人、供货商、服务商。
 
  八不准:打招呼、批条子或在招标文件、合同中要求采购方、服务购买方,购买指定产品或服务。
 
  九不准:对招投标中的违纪违法行为放任不管、压案不查,或者利用监管机构干扰中标单位正常工作,或者对监管机构施加影响,干预其对中标单位依法采取的正常监督执法活动。
 
  《规定》指出,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的,不承担领导责任。(政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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