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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 出台办法规范网上竞价

作者: 发布于:2016-08-01 14:13:21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本报讯 “单次或批量采购预算在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通用货物类产品和部门专用项目产品可进行网上竞价,未获政府采购计划申报程序批准的不得进行网上竞价……”

 
  近日,四川省绵阳市出台并实施《绵阳市市级政府采购网上竞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推行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采购。
 
  根据《办法》,采购人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发起竞价,供应商直接在网上参与竞价。网上竞价项目报价时间截止后,竞价系统按低价优先原则确定候选人排序,并由采购人在候选人排序后1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整个采购流程只需6天。
 
  网上竞价原则上实行采购单一类型商品竞价。采购人在采购预算控制价下选定3个及以上功能相近品牌为竞价对象,供应商选定其中一个品牌进行竞价。而在同时采购多个类型商品的竞价中,采购人在采购预算控制价下,每种类别选定3个及以上相近品牌,按参数需求打包作为统一竞价对象,供应商每种类别选定一个品牌整体打包竞价。
 
  为确保网上竞价公平公正公开,《办法》规定对供应商的7类情形进行严厉处罚,如以虚假信息进行注册、竞价时间截止后以报价错误等非正当理由退出竞价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网上曝光等处理。
 
  根据《办法》规定,履约过程中,若采购人发现供应商履约内容与竞价响应承诺存在差异,或供应商发现采购人违反竞价需求标准,擅自提高供货标准或额外要求增加或减少供货数量、服务内容的,均应按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政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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