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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 力推五举措 降低废标率

作者: 发布于:2016-08-01 14:07:3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本报讯 (记者 崔卫卫 通讯员 叶刚)随着《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各地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成效日益提高,但废标情形还是时有发生。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财政局了解到,2015年桂林市本级共完成835个政府采购项目,其中因废标重新采购174次,废标率高达20.83%。
 
  桂林市财政局相关人员表示,政府采购项目废标,意味着采购人、供应商和代理机构前一阶段所做的工作全都付诸东流,而且也拖延了采购时间,对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来说都是一种损失。为此,桂林市2016年政府采购工作采取积极措施,规范管理,废标率大大降低。
 
  一是,加强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宣传。以组织培训、召开座谈、印制法规制度汇编等形式,加强对政府采购政策法规的宣传,使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在思想上都能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熟知政府采购各个环节的相关规定,严格政府采购操作行为,从根本上减少废标情况的发生。
 
  二是,制定采购文件范本。严谨、规范、公平、合理的采购文件是项目采购成功的基础,桂林市财政局统一制定了采购文件范本,对通用条款及投标文件格式进行了统一,对废标条款逐项进行明确,对采购文件的获取条件进行规范,并要求代理机构在发布采购公告时必须同时公告采购文件,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实行采购文件专家论证制。以往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采购单位对采购程序、法律规定和政策文件缺乏了解,加之前期市场调查和需求论证不足,所提供的供应商资格条件、项目需求及技术参数存在不科学、不合理等现象,导致废标现象时有发生。为此,桂林市财政局实行了采购文件专家论证制度,在采购项目公告前,对单项100万元或批量300万元以上的货物采购项目、批量300万元以上的服务采购项目,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技术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是,创新评审模式。将非招标采购方式评审分解为初审和复审,对于初审发现的签字盖章及格式不符合要求、应提供的材料未按规定提供等情形,不马上做废标处理,而是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给予补正或更正,然后评审委员会再进行复审。经复审合格的,进入下一轮评审,改变了以前一经审查不合格就废标的做法。
 
  五是,拓宽网上商城采购范围。自2016年1月1日起,将小额工程、工程前期、电梯、办公家具、印刷等定点项目全部纳入网上商城管理,并将小额工程定点采购的起点金额由10万-50万元提高到20万-200万元,不断拓宽网上商城采购范围,扩充采购品目,征集补充商城供应商,依托信息化技术,充分发挥网上商城采购时间短、采购成本低、零人为干扰的平台优势,减少了因人为因素导致的废标情形。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桂林市市本级政府采购421次,废标39次,废标率降至9.26%,比2015年下降11.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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