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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采中心发布《中央国家机关2015-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

强化履约管理是新目录执行重点

作者:黎娴 发布于:2015-06-11 10:00:3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本报讯 (记者 黎娴) 近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国采中心”)结合政府集中采购工作实践,在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中央国家机关2015-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贯彻落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坚持应采尽采。纳入目录的项目,各单位应依法委托国采中心组织实施。各单位在向财政部报送采购计划时,必须按规定同时抄送国采中心。

  二是科学设定需求。国采中心将逐步扩大采购需求公示的项目范围,并制定印发《采购文件编制工作规范》,作为所有采购文件编制的总纲要求。

  三是落实政策功能。国采中心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将对信息类产品的维保服务、云服务、会计法律、医疗保险等项目试行定点采购,各单位可选择执行。

  四是推进公开透明。国采中心将试行供应商未中标原因单向告知、质疑办理情况网上公示等制度,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

  在此基础上,《方案》提出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各品目的执行方式,同时提出了加强履约管理的具体措施。《方案》称,加强履约管理是新一期目录执行的重点工作。

  为此,国采中心将进一步加强批量采购、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履约管理。试行建立网上评价反馈机制,将采购人的评价反馈量化为供应商和考核得分,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其次,将不断提升服务品质。通过对中标产品进行抽检、引入第三方检测等方式,确保履约质量,为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此外,将强化执行监管。在定点采购中采用随机抽取供应商参与报价机制,在充分竞争中实现节约、保证履约效果。

  据悉,国采中心制定《方案》,是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5-2016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14]53号)精神,切实做好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组织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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