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绿色采购概述(二)
绿色采购组织健全 标准完善
作者:毕家玮 姚艳霞 发布于:2016-07-25 16:45:3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业界对美国和欧盟绿色采购研究较多,对日本绿色采购的研究相对少一些。而在这方面,日本也有些做法值得中国借鉴。《环境商品采购法》是日本发展循环经济的一部重要法律,也是日本政府采购的一部主体性法律,主要适用于日本中央国家机关、独立行政机关和特别团体组织、地方各级国家机关等。在这部法律框架下,日本还辅助了其他一些措施和标准来推进绿色采购,如构建绿色采购网络、制定具体品目的绿色采购标准等。
日本京都府郊区的唐代建筑风格景区——平等院
成立绿色采购网络联盟——覆盖所有地方政府
日本《环境商品采购法》的具体实施,主要是通过绿色采购网络来实现的。日本于1996年正式成立了日本全国绿色采购网络联盟(GPN),作为中央政府支持下的一个非营利性组织。
日本全国绿色采购网络联盟实行会员制,成立初期由73个团体组成,由企业会员、行政会员和民间团体会员3部分,基本覆盖了日本的所有地方政府、大城市及诸多大型企业,其目的在于促进日本的消费者、公司和政府组织之间的绿色采购。目前GPN已拥有2549个会员单位,其中包括企业2097家,行政团体209个,民间团体243个。会员单位中,不仅包括了日本所有的地方政府,大多数规模较大的企业也都加入了该联盟,如松下、富士、日立、丰田等,是日本目前最大的环保组织之一。
日本全国绿色采购网络联盟的活动遵循如下原则:(1)削减对环境和人类健康有影响的物质的使用和排出;(2)减少对资源和能源的消耗;(3)可再生天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4)物品的长期使用性;(5)物品的重复使用性;(6)废弃物的再利用性;(7)再生材料和二次使用零部件的使用;(8)废弃时容易做适当的处理。为此,针对不同的产品采购,日本全国绿色采购网络联盟还制定了一系列与之相对应的绿色采购纲要。迄今为止,GPN已公布了文具用品、卫生纸、影印纸、棉纸、个人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空调、温水冲洗座便器、灯泡、照明器具、办公家具、衣服、汽车、大小便器、食品(加工食品)、宾馆、印刷服务以及绿色电力证书等,共22个领域的绿色购买指导纲要,同时还制定了12个相关产品项目的环境信息手册及判断标准。
GPN主要以构建可持续发展社会为目标开展相关活动,其主要活动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普及促进活动。包括召开研讨会、展览会,组织“绿色采购大奖”活动,扩大地方绿色采购网络,汇总绿色采购优秀案例以及制作详细的普及宣传手册等。
二是提供信息。主要包括绿色采购指南的编制、GPN数据库的完善与运营、绿色采购评价标准的制定等。
三是宣传活动。一方面是面向会员发行相关的信息杂志、提供优秀案例、提供最新的绿色采购信息;另一方面则充分利用GPN自身的网站资源,积极提供相关信息。
四是其他具体活动的开展,如调查研究、研修、人才培养、国际合作活动及绿色采购基本原则的制定和普及活动等。
制定绿色采购评估标准——涵盖270项产品
日本环境省早在2015年2月就公布的《环境友好型产品采购推进基本方针》中,对适用于绿色采购的21个种类共270项产品的评估进行了非常详细的规定,包括纸、办公家具、办公自动化设备、文具、移动电话等几大类产品和服务(《环境友好型产品采购推进基本方针》中涉及的部分产品种类见下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序号 |
产品名称 |
1 |
纸(再生纸) |
8 |
热水器等 |
15 |
其他纤维制品 |
2 |
办公家具 |
9 |
照明 |
16 |
设备 |
3 |
办公自动化设备 |
10 |
灭火器 |
17 |
灾难应急设备 |
4 |
文具 |
11 |
车辆等 |
18 |
公共工程项目 |
5 |
移动电话 |
12 |
制服和工作服 |
19 |
服务 |
6 |
家用电子电器 |
13 |
室内装饰和床上用品 |
|
|
7 |
空调等 |
14 |
工作手套 |
|
|
在《环境友好型产品采购推进基本方针》中列明的270项产品里,每一项适合绿色采购标准的产品,都有非常详细的判断标准。
以复印纸的采购为例,该产品的标准中设定了“综合评价值”、“产地”两大标准。其中综合评价值要求在经过各项指标评估之后,综合数值达到80以上的才能被认定为适合绿色采购的产品。
除复印纸外,其余每一项产品的绿色判定亦有符合其产品特质的具体标准,这些标准对于实施绿色采购的政府机关及社会团体而言,具有非常明晰的指导作用。
绿色采购实践——以办公家具为例
对于日本的绿色采购实践,在此以办公家具采购为例来介绍。
日本制定了办公家具采购指导手册,里面有非常详尽的采购标准,如椅子、办公桌、置物架、收纳用品、格子间、衣帽钩、伞架、公告板、黑板等办公家具,其采购判断标准和注意事项如下。
判断标准
①采购标准应符合以下ABC三项:A.不超过各物品所应符合的标准;B.单种原材料分解可能性为85%以上;C.各类物品本身应具备环保设计。
②可循环塑料的使用应占塑料制品重量的10%以上。以植物为原料制成的,且具有环境负荷减弱作用的塑料,应占到塑料制品重量的25%以上。
③木制品应满足的条件:A.板材或原料为原木的制品,其采伐程序应符合原产地的相关林木法令;B.木制品甲醛含量应为0.02mg/㎡h以下。
④纸张应满足的条件:A.纸张原料应使用回收纸纸浆的50%以上;B.纸张制品如使用原木纸浆,该原木的采伐程序应符合原产地的相关林木法令。如果该原木是使用了板材生产厂家的下脚料、或林地残木、小径木等,则不受该条款限制。
⑤维护、备用配件的提供周期,应在该产品终止生产后的5年以上。
注意事项
①采购产品时,应注意产品维修配件是否容易获得,产品是否易于分解并再利用。特别是金属制品,应严格按照《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1991年法48号)》的判断标准,注重产品本身的寿命长短、资源节约程度,以及循环利用的可能性高低。
②采购产品应尽可能减少涂料、粉体涂料、水性涂料等有机溶剂,或有强烈气味的制品。
③采购产品应有符合其自身实际的回收再利用机制。
④使用了木材作为原料的制品,其原产林场应为可持续林场。如果该原木是使用了板材生产厂家的下脚料、林地残木、小径木等,则不受该条款限制。
⑥采购产品的包装也应具有相应的循环再利用机制应尽可能简单,且易于回收,降低废弃时不必要的环境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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