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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步识破投标人的围标串标骗局
作者:秦志龙 发布于:2016-07-25 15:32:0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串标行为,是自政府采购制度建立之初到现在,一个令政府采购一线工作人员广为头痛的顽疾,尤其是在一些竞争不是很充分的项目中,投标人之间围标串标的几率会更高,不但会造成财政资金的损失、影响政府采购市场环境的健康有序发展,也损害了政府采购的社会公信力。
虽然从《政府采购法》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都对投标人之间围标串标的具体情形作了明确规定,但实践中发现供应商的手段愈发隐蔽、花样不断翻新。
那么,如何辨识投标人之间是否存在串标行为呢?可以分三步递次审查和验证。
第一步 形似审查
「看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形式类同」
这要从两份(或多份)招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编排、文字风格等方面入手,分析是否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相似的情况。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是电子标书,则应主要从文件属性、目录编排、文字风格、内容描述等方面来辨别和认定。
如果存在投标文件在这些形式方面有相似性或一致性,基本可以初步怀疑是串标行为。但是否真正围标串标,还需要后续工作进一步辨识和验证。
第二步 神似审查
「对形式类同投标文件作进一步调查审核」
确定了投标文件存在串标行为的初步怀疑对象之后,就要对这些形式类同的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的审核,也就是要看看他们是否也存在“神似”,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看投标人名称、公章是否相符。
要从一些有盖章的文件入手,看文件中单位名称的落款与单位公章的名称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串标嫌弃大大增加。例如,A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出现B公司的公章(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开标一览表、投标函、中小企业声明函等应该是单位名称、公章一致的地方出现不一致的情况)。
第二,产品厂商授权书是否有装订错误等现象。
如果A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出现某厂商出具给B公司的产品授权书,则也是应该重点审核的疑似串标行为(也可能是原厂商发错授权书,投标人也未仔细核对,但此种情形的可能性较小)。
第三,目录编排、文本和格式是否异常一致。
例如,如果两份投标文件在目录编排、文字描述、文本格式等方面异常一致,也应当重点关注。尤其要注意这种情况,即投标人不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标准文本和格式以及招标文件建议的装订顺序,而是提供自己的标准文本和格式,且两个(或多个)公司的内容、形式完全一致。
第四,文字、图片内容一致或错误相同。
例如,应该是投标人有自己特色的技术方案、文字描述或图片等,恰恰有两个(或多个)投标人的异常一致,或者整章、整段内容一致,甚至出现了相同的错误。
第五,电子标书文件属性信息一致。
如果是电子标书,应当点击右键查看电子文件的属性信息,例如这个电子文件的“常规、详细信息、版本”等基本信息,如果这些信息一致,可能就是出自同一作者、同一电脑,基本可以认定为串通投标的行为。
第三步 下结论
「是串标?不是串标?」
最后,如果两份(或多份)招标文件既形似又神似,则基本可认定为是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此时,需要对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确认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的事实。
有关串通投标认定、处罚等的法律法规依据主要有:《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第五十三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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