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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如何编制•货物采购(上)

包件划分界限清晰 标准引用科学准确

作者: 发布于:2016-07-25 14:55:1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1.包件划分

 
  包件划分重点把握十点:
 
  ①将相互关联性较大的设备组合在一个包件内;
 
  ②应考虑有足够数量的潜在投标人有能力参加投标;
 
  ③各包件设备之间的界面(接口)要求清晰、明确;
 
  ④必要时进口设备(或将它们与相关配套国内设备一起)可单独组成包件;
 
  ⑤有利于对包件分别编写技术规格;
 
  ⑥有利于分别投标、评标、授标、实施和验收;
 
  ⑦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
 
  ⑧不会使整个招标过程拖得太长;
 
  ⑨应以包件为单位进行投标、评标和授标;
 
  ⑩不限制投标,可限制中标,并允许投标人提供交叉折扣。
 
  其中,最值得强调的是第三点,界面清晰是指各个包件相互之间及与上层包件之间界面要清晰、责任可变。因为一旦合同执行遭遇纠纷、争议,可以清晰判定违约责任。
 
  另外,经常有招标人在招标文件里明确规定每个投标人只能选投一个包件,或选投的包件数量不能超过几个。实际上招标文件做出这样的规定本身就是违法的,对招标人自身也无利。因为《招标投标法》明确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资格,而这也可能出现某家供应商两个包都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对于这种情况,世行明确规定不应限制供应商投标,但可限制其中标,可在中标原则里规定每位投标人投了两个以上标件时最多只能中一个,或是规定累计中标额不能超过一定标准等,这类方法才有利于规避风险。
 
  2.投标人选择
 
  对于货物采购招标,投标人可能是制造厂、贸易商、系统成套供货商。针对不同的招标项目,应通过合理规定资格要求来选择不同层次的投标人参与竞标。对通用设备采购招标,一般选择前两种投标人参与竞标;对复杂成套设备的招标,一般应选择第一种、第三种投标人参与竞标,或者选择第一种、第三两种投标人与第二种投标人组成的投标联合体参与竞标。
 
  在招标文件中,应对不同层次的投标人提出不同的资格要求。如对制造商,应提出具备制造投标货物若干年以上的经验,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对贸易商,应提出具备在近几年完成的若干个与本次招标采购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销售业绩;对系统成套供货商,则应提出具备在近几年内完成过若干个与本次招标采购内容相同或相似的成套设备的设计联络、供货、安装(或安装指导)、调试与集成业绩,且其中有若干个项目已成功运行若干年以上(附用户证明)等。
 
  3.引用标准
 
  任何一个采购文件所提出的技术标准,都不可能穷尽所有要求,要学会引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作为要求的一个闭环,否则容易在后期出现纠纷。比如具体采用什么材料,尤其是验收方法达不到的时候,双方就会有争议,因为采用的方法不一样。所以,确定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引用标准时,应注意把握三种情况。
 
  ①非基础性要求:一般应引用国家标准和(或)行业标准(对国内招标项目);或者引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或)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所制定的标准(对国际招标项目,也可引用与之等同(IDT)或修改采用(MOD)的国家标准),以确保有足够的投标人参与竞标。
 
  ②基础性要求:如设备电压、频率等,应统一引用国家标准,否则今后会因电制不同而需专门为所购设备提供变电设备或专用发配电设备。
 
  ③只知某国标准或某企业标准能够适用的专项要求:可不引用标准编号,而将具体要求的内容直接写入技术规格,且如果可能,宜将确定的指标要求改为区间性或界限性指标要求。
 
  4.设备技术要求
 
  在对设备提出技术要求时,应注意以下八点。
 
  ①注意指标体系的合理性,这其中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指标体系应力求完整;二是各项指标之间应当协调,因为不同技术指标之间往往是相互矛盾、有得有失的,此时必须在各项指标之间作出权衡,应避免高指标的简单堆砌或组合,尤其要避免将各家产品样本中的最好参数汇编在一起,因为这样的产品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②不能以某供应商的产品样本或企业标准作为招标文件技术规格的蓝本,否则将导致招标工作失去公正性、竞争性,对招标人也是十分不利的。
 
  ③可量化的技术要求应尽量量化,过于简单或笼统地提出定性要求,往往导致评标时难以区分优劣。一旦有异议或投诉,处理的难度也会加大。
 
  ④对于要与相关系统设备配套的设备,必须明确界面(接口)的软硬件要求,并要求投标人作出可以与其他相关系统设备实现集成的明确承诺,且界面(接口)的通讯协议必须无条件开放,否则今后在系统改造、扩容或升级时会受制于人。
 
  ⑤注意重要技术指标的可验证性,明确检验标准或方法。
 
  ★注意:就像产品技术规格或技术条件的编制要求那样,在技术规范的第三章中所提出的各项技术要求,在第四章中均规定有与之相对应的检验方法及合格判据。对于通用设备,可直接引用有关国家或行业标准;对于非通用设备,可要求潜在投标人在前期技术交流中提供相关资料或借鉴之前完成的类似项目的检验大纲,或者要求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系统设备的检验大纲,并将其完备性、合理性和科学性作为一项评标因素。
 
  ⑥对关键技术指标或可能出现理解差异的技术指标,应增加术语定义,以免因理解不同而导致评标和决策失误。
 
  ★注意:如对轨道交通直流牵引供电系统电压脉动指标,就至少有六种不同定义方式,而且均有出处,这是由于测试手段或条件的不同而导致的。
 
  ⑦注意系统招标与设备招标的差异,在确保满足系统功能及指标的前提下,应给投标人以合理的设备配置自主权。
 
  ★注意:对于系统招标而言,应将技术要求的重点放在系统层面(也可涉及少量关键设备),以免出现系统指标与设备指标之间的不兼容,或者设备指标冗余过度的情况;而且一旦系统指标不能达标,还容易出现推卸责任的情况。
 
  ⑧如果业主提供的配套设施可能成为制约条件,则应在招标文件中具体说明;对于设计方需要获取的配套设施技术参数,可设计专用表格,并要求投标人如实填报(相关参数与评标过程中需考虑的寿命周期费用有关),以免在中标人确定之后出现配套设施无法满足的窘境。
 
  其中,关于硬件的标准化和软件的无条件开发,现在IT产品的招标,很多供应商都采取一种“商务策略”,这种“商务策略”对招标人构成了潜在风险。比如:政府采购一个核心网络,供应商用比较低的价格中标了,在后续系统扩展的时候,下级单位要跟上级网络进行对接,如果你不用这家供应商的产品,则没办法保证其稳定、可靠,这就相当于掉入一个陷阱。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受类似项目委托时,一定要给采购人提个醒,IT产品采购通常要有相应的原则:第一,所有的接口都应是标准化的,不要用企业自己开发的接口;第二,要求接口代码无条件开放;第三,将来如果招标人选择了其他产品,原供应商有义务与招标人指定的另外的供应商进行技术对接。这些约定都应写进合同。
 
  5.区分界面和设备要求
 
  界面要求主要是指对工作环境界面(如高温、低温、相对湿度、洁净度等)和配套设施界面(如电源品质、气源品质、水源品质等)所提出的要求。
 
  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照搬设备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样本或技术资料,将标准界面参数直接规定为设备的设计或考核参数。如将某一用电设备的正常工作电压规定为380(1±2.5%)V,而实际上±2.5%是电力系统电源品质中的稳态电压变化范围,是一个标准界面参数。对于用电设备而言,实际的耐受电压变化范围至少应为额定电压的±10%;而对于电源设备(如发电机)而言,其输出电压的稳态电压调节范围应在额定电压的±1%以下。因为电气系统内的不同容量和不同特性用电设备,都将接在同一电源界面下接受供电,而任一设备的用电都会对界面参数产生一定的干扰或影响,±2.5%的稳态电压变化范围只是一个源侧和受侧设备都要努力维护和适应的标准参数,不能直接将其作为用电设备或电源设备正常工作的设计或考核参数。必须注意的是,在同一设备的不同技术指标中,一部分可能属于界面源侧设备的参数,另一部分可能属于界面受侧设备的参数,在提要求时,更应注意理解有关技术指标的内涵及作用,否则不仅达不到预期目的,还可能给未来合同执行埋下隐患。
 
  6.寿命周期费用
 
  寿命周期费用,包括设备的研发、制造、采购、营销、配套、安装、调试、使用、维护、保养、修理、更新及报废处理在内的整个寿命期内需要支出的全部费用。
 
  在评标中,对设备的寿命周期费用进行定量评估是一个比较难的课题,一般来说,采购对象不同,解决方案也不同,需要建立持续性消耗、周期性消耗或混合性消耗等数学模型,而且为防止可能由此导致的投标人不诚信行为,需要在合同条款中作出相应约定。
 
  关键是如何编制好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评标办法及相关合同条款,因为最终评标结果是根据招标人预设的技术规格和评标办法得出的,应把对评标结果的关注转移到对技术规格、评标办法及相关合同条款的关注上来,这样才能使招标工作真正获得圆满的结果。
 
  7.设备选型
 
  在编制技术规格和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时应综合考虑与设备选型相关的四个因素,分别是先进性、适用性、经济性、配套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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