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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利聊政采(50)

管好社会代理机构 各地有四招

作者: 发布于:2016-07-25 14:48:1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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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信息网总裁、政府采购信息报社社长 刘亚利

 

   亚利聊政采,每周与你相约。

 
  在政府采购中,社会中介代理机构也起着重要的辅助作用。2014年取消资格认定后,中介机构如雨后春笋般增长。初步统计,全国范围内约有政府采购中介机构8000家,其中山东省最多,有580余家。
 
  大量中介机构涌入政府采购领域,虽然给代理市场带来了活力,但也带来了新问题,如信息发布内容不完整,不按时发售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粗制滥造等。
 
  那么,如何营造规范有序的采购代理环境?如何管好中介机构?这是各地政府采购发展都绕不开的坎儿。总体来看,各地基本有四个方面的做法。
 
  一是,加强对中介机构的培训。不同形式的培训能快速提升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如《山东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中介机构专职人员必须取得该省政府采购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才能上岗,并对持证人员数量、职责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
 
  二是,构建有效的管理制度。四川省就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编制采购文件要求,以及与采购人之间的权责关系,加强诚信管理和绩效评价管理。
 
  三是,加大对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近几年,根据财政部部署,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推动代理机构监督检查、考核、评价工作,例如甘肃省采取省市县三级兼顾、适当向市县倾斜的做法,且在专项检查中,对业务量大、质疑投诉多的代理机构重点检查。为做到检查全面、问题认定准确、不同市县之间尺度一致,还进行抽查复核。
 
  四是,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落实到每位从业人员以及代理业务的每个环节。例如,河南省要求代理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和内控建设,建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的内控制度体系,明确岗位职责、执业守则、人员培训、流程控制、定期轮岗、采购文件编制审核等方面的制度要求。
 
  此外,各地还有一些创新做法。如河南省即将推行代理机构星级管理制度,建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和相互制约的内控制度体系;青海省推出社会代理机构内部管理、业务操作等行为量化记分管理措施,在12个月的记分周期内,被累计记满12分的,由省财政厅给予行政纠错处理;山东省加强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中介机构监管电子化水平,开发代理机构管理系统,建立起代理机构和人员信息库。
 
  究竟哪种方法能真正管好代理机构?敬请关注下期语音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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