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财政部联合发通知
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投标保证金
作者: 发布于:2016-07-25 14:40:04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一个企业不落 一个项目不落
本报综合消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精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了《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切实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住建部门、财政主管部门要组织本地区全面开展清查保证金工作,按照“一个企业不落、一个项目不落”的原则,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
《通知》明确了2016年中这项工作的3个时间节点。
8月15日前:查清本地区应取消的保证金种类、涉及项目、收取单位、收取金额;保留的保证金中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的项目、收取单位、应返还金额。
9月底前:投标保证金全部退还到位。
10月起:重点督查,对落实不到位及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
年底前:对保留的保证金中逾期未返还及超额收取的部分,应返还完毕,并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对取消的保证金,要完成相关制度的修订或废止工作。
《通知》全文请关注政府采购信息网。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上一篇:李克强:推广完善PPP模式
下一篇:北京 政府采购苦练四项基本功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