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规划充电桩建设主要任务
作者: 发布于:2016-07-20 12:29:0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73号文”)和《关于印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的通知》,7月7日,国家能源局召集全国30余省份发改委以及两大电网和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相关会员单位,近200人在京召开了电动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座谈会。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电力司副司长童光毅主持会议并听取了各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汇报情况,就更好地推进该项工作部署了下一阶段充电桩建设的主要任务。
据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初步统计,截至6月底,全国已建成公共充电桩8.1万个,比去年底增长65%;随车建成私人充电桩超过5万个,比去年底增长约12%。1-6月,全国新能源汽车充电量超过6亿千瓦时,替代燃油约20万吨,电动汽车的发展对能源结构调整和城市环境提升贡献明显。目前,各地企业参与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的积极性较高,相关企业已超过600余家。
为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和应用创造良好的环境,国家能源局相关部门加快了推动充电桩政策规划的落实,组织起草加快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文件。据了解,该文件有望7月出台,将有效推进居民区和工作场所建桩工作,合理优化公共充电桩布局,提高公共充电桩利用率。
我国充电基础设施产业尚处于发展初期,关键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增加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难度。据统计,我国出台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和运营管理办法的省(区、市)已有19个,尚有12个省未正式出台相关文件。
在“产业发展,标准先行”思想指导下,国家能源局正在统一制定下发专项规划编制提纲,并分解全国规划建设目标,指导和督促各地按期出台专项规划、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等地方政策。当前,我国充电接口2015新国标虽已发布,但现有车桩同步升级还需进一步明确,跨运营商之间的支付互联互通和信息互联互通工作也在起步状态。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在能源局的指导下已经开始开展“互通互联顶层设计”工作,制定充电接口新国标升级的实施行动路线图。
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秘书长助理刘永东表示,做好2011版标准的转换工作,会区别对待不同的电动汽车及充电设施。对于公交、大巴、环卫、物流、出租等只在专用停车场进行充电,不需要在公共充电设施上进行充电的电动汽车,以及不向社会车辆开放的专用充电设施可不进行改造。同时,他指出,要统一2015版标准车桩的实施时间,从2016年7月1日起,获得新公告目录的电动企业必须符合2015新国标的要求;从2016年12月31日以后起,不再销售2011版标准的电动汽车,新安装的充电设施必须符合2015版要求。(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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