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产品采购方式选取不能一刀切
作者: 发布于:2016-07-20 10:45:3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刘亚利:在IT采购领域,江苏的做法值得很多地方借鉴。请江苏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欧国平副处长来给我们分享。
欧国平:IT产品采购模式选择应根据具体产品性质、采购数量来决定。
IT产品是我们日常办公的必须产品,也是我们家庭生活的必须产品,这说明IT产品是大众化的、必须使用的产品,与我们的工作生活密不可分,所以大家对IT产品的采购比较敏感。在采购工作中,经常有人向我们反映政府采购的产品价格高,是高价采购。平时自己买一台电脑只需要3000元左右,而政府采购一台电脑有可能8000元左右。这是因为政府采购电脑时需要考虑型号、参数、保修时间等诸多因素。简单地说,我们采购的不仅仅是一台电脑,还有配套的服务。政府采购电脑与我们个人购买电脑不一样,如果个人购买,在电脑需要修的时候是自己送修,而政府采购电脑需要上门服务。在比较价格时,这些影响价格的因素都应该考虑进去。
我们在IT产品采购模式方面也想了不少办法。比如在协议供货的招标中,采购需求的量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协议供货的价格只是最高限价,采购人采购时可货比三家,确定实际价格。但在实际采购中就可能出现采购人往往只认协议供应商中的某个供应商,也不与供应商讨价还价。所以,江苏省2012年开始对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打印机等实行批量集中采购。
虽然批量集中采购量比较大,使得批量集中采购的价格优惠了下来。但批量集中采购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采购时间,周期太长。采购人的需求往往得不到及时满足,没办法急采购人之所急;二是未必能买到采购人满意的品牌,也存在采购单位需要采购的型号不满足实际需要的情况。所以针对这些情况,江苏省从去年开始实行网上采购。
按照网上商城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建立的江苏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专用平台,对包括IT产品在内的23大类、160多个品种货物20万以下的实行网上商城采购。目前,有苏宁易购、京东商城、天猫商城三家定点电商,同时要求定点电商的产品必须是自营产品。定点电商从官网向网上商城专用平台推送商品信息,采购单位通过网上商城采购系统登录定点电商专用平台实施采购。通过网上商城采购的商品,其成交价格不高于定点电商官网价格,大多数商品比官网上的价格有2-5%的折扣。
原来协议供货也存在信息统计不完整的问题,政府采购的结果没法掌握。现在网上采购公开透明,网上商城方便快捷,很容易了解商品信息、进行价格比较,实现直接下单采购。交易过程公开透明、交易手续方便快捷、交易记录留有痕迹,实现网上商城采购活动的全过程电子化监控。
这可以实现我们对信息的监督管理,成交的结果信息都要返回到我们监管系统里,我们可以实现即时管理。我们的网上商城广受单位欢迎,提高了效率,让采购人采购到符合需要的产品。现在效果不错,我们还在不断探索中。因此,IT产品的采购要根据具体产品的性质、采购数量来采取不同的采购方式。(录音整理/柏玲)
刘亚利:如何保证采购人能够迅速地拿到他需要的设备。我认为,政府采购应该成为保障,成为它腾飞的翅膀,成为一个助推的力量,而不应成为一个手铐。接下来,我们请惠普公司打印解决方案企业客户部总经理王中昊、用友政务政府采购电商事业部总经理王光伟来简要说说他们的观点。
王中昊:选采购方式不能采用一刀切的模式。各种不同的采购方式并存,才能更好地帮采购人采购到他们需要的产品。
其实我的观点是无论做什么事情,都不应该采用一刀切的方式。就刚才谈到的那些理论化的内容,从另外一个角度讲,我可以提供一些佐证。比如英国,其政府采购管理机制是从1782年就开始实施的。直到今天,英国也没有完全取消协议采购。他们的采购模式仍然实行着集中采购、批量采购、电商化采购、协议采购并存的模式。
刚才贾延江老师提到了采购的政策目的。我个人理解是,能够让采购人买到他们真正需要用的产品,能够帮到他们通过购买这个产品去解决实际的问题,又或者是能够额外产生附加价值才是目的之所在。所以我认为,各种不同的采购方式并存,能够更好地帮到采购人去买到他们需要的产品。老百姓是这个产品的使用者,我们其实可以通过用户反馈,看到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效果。
以银行IT产品采购为例,众所周知,银行的IT产品使用时间比较长,那么他们是怎样做产品的使用效果反馈呢?其实,银行现行的新评标规则里都出现了产品反馈这一条目。比如,建行每年会下发超过一万份的反馈要求,让全国各地使用者对每个重要产品的使用提出反馈意见。综合反馈之后会对每个供应商评分,这些评分都将会在下一年度的采购上直接体现。
这样的机制通过多样化的采购方式去满足采购者和使用者的需求,又遵从了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化的原则。在完善的反馈机制之下,能够真正的让采购人买到其需要的产品,同时也能够让采购人买到真正物有所值的东西。(录音整理/ 徐倩)
王光伟:我们面临的不是谁取代谁的问题,而是在互联网的环境和架构下调整政府采购制度机制,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方式,改善政府采购组织实施方式。
从信息思维的视角来看,所有的采购组织实施方式都面临一个共性的问题,即如何解决处理信息不对称、竞争不充分的问题。协议供货模式,在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初期,对削除改革阻力、提高采购效率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近年来其价格问题引起较大的社会质疑。价格问题只是表象,背后其实是信息不对称、竞争不充分的问题。反观批量集中采购,它通过需求归集、规模集中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信息集中,打破了信息不对称的局面;通过采购机制和方式的优化选择,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有效竞争。因而,批量集中采购虽然在实践中可能还面临采购周期、采购效率、采购人满意度等问题,但并不影响其在解决政府采购根源性问题上的所代表的思路优势和模式优势。
至于电子商城,我个人并不主张将它同批量集中采购、协议供货等放到同一个维度,它不局限于某个操作业务、某种操作模式,本质上是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政府采购业务的融合。财政部副部长刘昆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工作纳入财政信息化建设的总体部署,做到“网下无交易,网上全公开”。这意味意味着所有的政府采购交易要放到网上去执行,因为网上交易更公开、更公平、更透明。因此,我认为,我们面临的不是谁取代谁的问题,而一定是在互联网的环境和架构下调整政府采购制度机制,提升政府采购管理方式,改善政府采购组织实施方式。以协议供货为例,很多地方每年招一次标,而IT产品迭代升级速度非常快,年初的新品到年底就落后了,固定时间段招标协议供货商是比较简化的管理方式。可以试想,协议供货入围招标有没有可能从定期每年一次、半年一次、每季度一次变为每天一次,甚至实时刷新?互联网技术提供了这种可能性,通过技术手段优胜劣汰,实时遴选优秀的代理商,改变传统线下招标的做法,值得思考。
前面嘉宾关于低价中标的话题,我也挺有感触。虽然在公众眼中政府采购价格高,很多时候政府采购人也在强调最低价中标,不过实际上以往很多供应商为了谋取中标采取“低价”策略,恶性价格竞争违背了市场规律,也不利于产业健康发展。近年来,政府采购“物有所值”越来越成为政府采购人心目中的共识,我们探讨互联网+政府采购,希望从信息服务提供商的角度去思考如何完善组织实施方式,达到好的采购结果,帮助财政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等实现购买的“物有所值”,我认为,这是信息技术能够解决的问题。(录音整理/ 黎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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