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 以预算为统领加强政采管理
作者:通讯员 孟庆洋 发布于:2016-07-13 09:23:09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江苏省淮安市的政府采购工作以预算管理为统领,先后出台了《淮安市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规范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的通知》等制度性文件,紧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资金支付三个环节,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政采预算部门预算同步编制
编制部门预算时,各预算单位应本着“应编尽编”的原则,依托部门预算实行“二上二下”的基本流程,充分利用预算执行管理系统,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资产配置标准等要求,将取得的各项收入以及各项支出所形成的采购项目在部门预算中单独列示,形成政府采购预算项目。
部门预算经支出处室审核后,提交政府采购处集中审核。政府采购处审核的主要内容是,实施政府采购的项目支出是否编制了采购预算;已经编制的采购预算,是否符合要求。
无预算不采购 改预算要审批
严格遵守“无预算不采购,改变预算要审批”的要求,预算处将部门预算以指标形式下达各处室,已经编制的政府采购预算会单独生成指标。在预算执行系统中有一个“政府采购模块”,所有单位在这一模块中申报政府采购指标用款计划,经政府采购处审定采购组织、采购方式后,国库处根据库款情况及非税收入上缴进度下达用款计划,政府采购处依据用款计划下达政府采购计划单,采购代理机构按计划单组织采购。对于在年度预算执行中,确需调整政府采购预算的,严格审批程序。年度追加指标、省下达指标,由支出处室审核,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下达指标时选定政府采购属性。
无备案不支付
坚决做到“不备案不支付”,政府采购资金全部直接支付,采购活动结束,单位携代理机构鉴证的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到政府采购处备案并开出《政府采购资金支付审核表》。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单位,财政支付局依据《政府采购审核表》直接支付中标供应商。实拨单位直接将资金支付到中标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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