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 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引入第三方
作者: 发布于:2016-07-12 16:06:5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本报讯(见习记者 赵颖琨)近日,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规范采购代理机构的执业行为,建立常态化的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推动代理机构向专业化代理方向发展,财政部印发了《财政部关于2016年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明确从2016年6月至10月组织开展全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重庆市财政局迅速响应财政部工作部署,并已于5月底提前对代理机构发放了检查通知。
“6月至7月为代理机构自查阶段,所以市财政局已向全市25家代理机构提前下发了自查通知,让代理机构有更充分的时间做好自查工作。这次检查的重点是2015年后新增的代理机构,我们也会结合工作进度对之前登记在册的代理机构进行抽查。”重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还了解到,重庆市财政局十分重视代理机构为期两个月的自查,目前这项工作主要围绕代理机构的自查展开。
按照财政部要求,8月1日至31日为对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现场检查阶段。重庆市财政局将在6月自查和7月自查报告书面审批的基础上,组成检查小组和聘请第三方机构在8月进行现场检查。
重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工作人员仅8名,日常工作繁重,仅凭现有人手难以全面深入对代理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再加上现场检查工作对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政策法律的理解把握要求较高,因此采取聘请律师事务所的形式,对代理机构的执业情况和内控建设,如设备、设施及人员安排等进行更为深入全面的检查,并将检查范围拓展至更多方面。
“此次代理机构检查覆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委托代理、文件编制等十个方面,这都是检查的重点。结合重庆当地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情况,我们会对所谓注册之后不规范运营的‘皮包公司’重点排查,一经发现立刻清出代理机构队伍,规范政府采购代理行业发展。”重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重庆市会对代理机构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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