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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采购内控管理第一个顶层设计

财政部出台政采内控管理指导意见

作者: 发布于:2016-07-12 15:53:5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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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综合消息 财政部7月4日发布《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我国针对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工作而出台的第一个顶层设计性文件,旨在规范政府采购权力运行。

 
  《指导意见》以“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为主线,明确了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以及监管部门这三大政府采购主体各自的内控管理责任,除了要求不相容岗位分离、定期轮岗、明晰岗位职责外,还有五点值得关注:
 
  一是明确内部归口管理部门。
 
  二是相关业务多人参与。采购人、集采机构对于评审现场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等重要业务,原则上由2人以上共同办理。
 
  三是不具备轮岗条件的定期专项审计,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在岗监督、离岗审查和项目责任追溯制度。
 
  四是完善决策机制。三方主体应建立健全内部政府采购事项集体研究、合法性审查和内部会签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
 
  五是强化利益冲突管理,明确与供应商等政府采购市场主体、评审专家交往的基本原则和界限。
 
  六是探索大数据分析在政府采购内控管理中的应用,将信息数据科学运用于项目管理、风险控制、监督预警等方面。
 
  此外,《指导意见》还明确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的四项任务目标:严防廉政风险、控制法律风险、明确时限要求、强化利益冲突管理。要求三方主体准确把握政府采购工作内在规律,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切实提高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顶层设计框架路线已明晰,下一步,需要各地认真学习领会《指导意见》精髓要以,尽快研究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实施方案和办法,强化内部流程控制,促进提质增效,扫清权力不规范运行的“死角”,将政府采购真正打造成阳光下的事业!
 
  (《指导意见》详细解读请关注“亚利聊政采”第4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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